刚刚,重庆理工大学发布情况通报:
近日,网传“廖某被我校原教师李某性侵后报警未立案”引发社会关注,我校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公安、检察部门了解情况,并组织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李某于2019年3月受聘为我校车辆工程学院教师,2025年7月4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申请,并于当月办结解聘手续,目前,其已不是我校教师,也未在我校任教。李某与廖某发生私人纠纷,廖某报警称被李某性侵,万盛经开区公安分局经认真调查核实,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于2025年7月1日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廖某向綦江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后,该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对其立案监督的申请不予支持。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学校的关心支持。
早前报道:
近日,重庆某公益组织副会长小雨向记者反映,她在一次活动中结识了重庆市清研理工电子科技公司总经理、重庆理工大学硕导李某。小雨表示,去年5月20日,李某邀她商谈公益项目,当年6月6日,她到李某所在酒店房间沟通时遭到性侵。十几天后,小雨以李某强奸为由报案,警方认为二人在发生性关系前,关系超越普通朋友,未立案。
2025年7月7日,李某写道歉信想私了,转账10万元,但小雨没有收。道歉信上写着:与小雨交流过程中误解了她的真实意愿,在没有争取小雨同意的情况下,主动发生了性行为,为此表示道歉。
2026年1月28日,重庆綦江区检察院审查认为:两人言词证据存在无法核实的矛盾疑点,缺乏客观证据,不足以认定强奸,公安不立案决定合法,不予支持立案监督申请。
李某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小雨,要求小雨删除抖音发布的视频、公开道歉、赔偿5万元。2026年6月法院驳回李某诉讼请求。
李某表示,他从未做过任何违反小雨意愿的事,对于小雨的行为,他很伤心,如果觉得还有问题,小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记者以当事人身份询问綦江区妇联,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小雨隔了十几天才报警,又无证据,因此警方不好处理。判决书上的一些内容不知道可否作为证据,如果涉及民事赔偿,又有证据,小雨可以起诉。
綦江区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已给小雨书面回复,案件已办结。当时已告知,若有新证据可向公安机关提交。
来源 | 重庆理工大学 澎湃新闻
编辑 | 王 言
责编 | 袁 爽
终审 | 孟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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