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该鲜花簇拥、喜气满堂的婚礼仪式,却在宾客云集的时刻突发意外——酒店正门门厅轰然倒塌,尘土飞溅、场面混乱,多名亲友受惊受伤,一对新人毕生难忘的大婚之日因此蒙上阴影。喜事瞬间变糟心事,新人一气之下拒付婚宴尾款,双方对簿公堂。
近日,广安市前锋区法院审结了这起餐饮服务合同纠纷,酌情认定酒店承担10%违约责任并赔偿新人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对新人全额拒付尾款、双倍返还定金的诉求不予支持。
2026年1月31日是李某某精心筹备的大婚之日。此前,他与当地某酒店签订宴席预定协议,敲定68桌正餐、6桌备餐,单桌餐费999元。
婚礼当天,宾客陆续到场签到入场,礼炮、红毯、喜庆布置一应俱全。仪式即将正式开启,意外骤然降临——酒店正门门厅结构突然发生整体坍塌,碎石杂物坠落四散,现场瞬间一片狼藉。
突如其来的坍塌事故彻底打乱了婚礼流程,造成多名到场亲属受惊及不同程度受伤,给新人及家人带来巨大心理冲击。婚宴后续勉强照常上菜就餐,但全程气氛压抑。
婚礼落幕之后,双方就费用结算产生巨大分歧。经核算,本次婚宴总消费金额68790元,李某某此前已支付定金4000元,尚欠尾款64790元。酒店多次催缴尾款,李某某坚决拒绝支付。
李某某认为,婚礼具备特殊纪念意义,酒店场地设施坍塌,属于严重履约瑕疵,更是先行违约行为,自己依法享有先履行抗辩权,有权拒付全部尾款。
多次协商无果后,酒店将李某某诉至法院。李某某当庭提起反诉,认为此次意外毁掉了婚礼,造成家人受惊受伤,要求酒店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28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审理查明,双方签订的宴席预定协议合法有效。酒店虽按约定完成菜品制作、餐桌服务等核心餐饮内容,基本履行餐饮义务,但提供安全、合格、完好的宴会场地,是婚宴服务不可或缺的合同义务。酒店门厅突发坍塌,暴露出设施维护不到位、安全保障缺失的问题,属于典型的履约瑕疵,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结合事故影响、过错程度、服务完成情况,法院依法作出裁量:酌情认定酒店承担10%违约责任,抵扣相应服务费后,李某某应付费用为61911元,扣除已付定金4000元,还需支付57911元。对李某某全额拒付尾款、双倍返还定金的诉求,依法不予支持。
法院认为,婚礼属于承载特殊情感、人格纪念意义的重大仪式,本次坍塌事故彻底破坏婚礼氛围,造成当事人严重精神困扰,符合精神损害赔偿法定情形,最终酌情判决酒店赔偿新人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此外,因酒店瑕疵履约在先,新人拒付尾款事出有因,无需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法官说法
普通餐饮消费重在餐食交付,而婚宴服务兼具餐饮属性与情感纪念属性,场地安全、仪式氛围、完整体验均是合同核心内容。酒店作为经营者,不仅要保障菜品质量,更需常态化排查检修建筑设施、筑牢安全底线,全面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不能重“菜品服务”轻“场地安全”。
消费者遭遇服务瑕疵、履约不到位时,可依法主张价款减免、合理赔偿,但不能全盘否定对方已完成的服务、全额拒付费用。对于婚礼、寿宴等具有人身纪念意义的特殊场景,若商家重大履约瑕疵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当事人依法主张精神赔偿,司法机关可依法予以酌情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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