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发布的2026‑2027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通知,其中有一条规定:有吸烟等消费型不良嗜好者,将取消学费减免资格。实际上,这不是四川大学的新规,早在2016年,四川大学发布的《四川大学学费减免实施办法(试行)》中就明确提及,有吸烟、酗酒、沉迷网络等消费型不良嗜好者,取消学费减免资格。此后,学校相关资助政策几经修订完善,但该条审核标准始终保留。另外,政策翻译机发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学校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里也写明,有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不予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相关文件中也规定,有吸烟、酗酒、赌博行为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抽烟酗酒者也无法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文案 张炼 剪辑 郭雨荷 封面设计 杨璐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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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支持取消,既然有钱吸烟、酗酒,还有什么资格享受学费减免。
这个规定正当且合理,并非学费减免高要求,而是一名合格大学生的正常标准!
助学金是兜底的网,不是纵容的伞。戒不掉烟,就别怪学校“断供”。
不管是不是减免学费,学生都应该有学生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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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要有高校的样子!那就是学生个个朝气蓬勃阳光灿烂,不要有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保持旺盛充沛的精力,把学业完成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