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任免梁一航等三人职务的通知

珙县人民政府:

珙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9月17日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梁一航为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珙县公安局局长;

于洪为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李文举的珙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珙县人大常委会

2026年9月17日

来源:珙县人大常委会

编辑:刘鑫(实习)

审核:吴湄梅

责编:李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