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安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近期,成都交警公布了一起“龟速行驶”典型案例。在成都市梓州大道,一辆汽车在200米内,先后被18辆车超越,经视频回溯,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边开车边刷手机,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何为“龟速车”?处罚标准是什么?本报记者采访了四川君集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康宁,他就法律界定及交警执法依据等问题进行解读。
“龟速车”包含两种情形
据了解,自2025年4月开始,成都交警上线了一套AI智慧系统,专门治理“龟速车”。一旦车辆被超车次数过多,且车速排名靠后,系统便会自动锁定,并通过多种方式提醒驾驶员,同时还能核查驾驶员是否存在接打手机等行为。
成都交警表示,“龟速车”指的是超低速行驶车辆,一般包含两种情形:一种是车辆违反最低限速规定,即车辆行驶速度低于道路或车道最低限速值,如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车速低于最低限速每小时60公里,或者在快速车道低于车道限速行驶;另外一种情况是车辆与车流速度不匹配,也就是车辆行驶速度远低于当前通行条件下车流的正常行驶速度。
而上述案例中的这辆车属于第二种情况,智慧平台发现后,通过路面LED诱导屏提醒驾驶员需要提升至安全车速。之后,交警回溯视频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存在边开车边刷手机的行为,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低于最低限速行驶,构成违法
“在城市主道上低速行驶本身确实可能构成违法,核心在于是否低于规定的最低限速。”余康宁说道,在城市快速路、高架桥或隧道等封闭性较好的主道上,通常都会设置明确的最低限速标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车辆在前方没有任何障碍物的情况下,长时间“龟速行驶”,会妨碍其他车辆的通行,属于不文明的驾驶行为。
“被超车次数”是判定异常的指标
“‘被超车次数’不能单独作为处罚的唯一法条依据,但可以作为触发执法程序的重要‘线索’和‘间接证据’。”余康宁解释,其背后的技术逻辑是:智慧交通系统通过大数据算法,将“被超车次数过多”与“车速排名靠后”等异常数据指标结合,判定车辆为疑似“龟速车”并进行锁定。随后,交警会调取监控视频进行人工核查,最终依据视频中查实的具体违法行为(如分心驾驶、低于最低限速等)作出处罚。
本案中“被超车次数”本身并非法律条文,而是发现违法行为的“抓手”,反映出车辆行驶速度与车流严重不匹配,导致通行效率受损,为交警进一步核实并依法处罚提供了精准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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