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发布通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旅领域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以下为公告原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全市文旅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行业领域各类涉黑涉恶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开展行业乱象专项治理,全面规范文旅市场经营秩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旅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旅游市场垄断及不正当竞争类线索。以超低价格、零团费、负团费等不合理旅游报价欺骗招揽客源,在区域旅游市场内欺行霸市、垄断客源与线路资源、恶意打压排挤同业经营者,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各类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二)强制消费及违规组团经营类线索。通过诱导、纠缠、胁迫等方式强迫游客购物消费、捆绑销售、加价宰客的违法线索;“黑社、黑导、黑中介、黑车”无证经营、相互勾结、违规转团卖团、非法牟利等违规违法线索。

(三)文化娱乐场所违法乱象类线索。涉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游艺游戏场所等文化娱乐场所,纵容、包庇黄、赌、毒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聚众闹事、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及其他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四)恶意敲诈勒索经营主体类线索。以恶意投诉、虚假举报等手段,借机要挟、敲诈勒索文旅经营主体,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五)行业腐败及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文旅系统公职人员、监管人员与经营主体相互勾连、利益输送,为涉黑涉恶经营行为通风报信、包庇纵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线索。

二、线索征集要求

(一)如实客观举报。举报人需真实反映问题,尽可能的列明被举报对象、地址、实际控制人、违法事实、时间、地点,并尽量提供照片、视频、票据、聊天记录等佐证材料,确保线索可核查、可处置。

(二)严禁诬告陷害。禁止捏造事实、歪曲真相、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造谣抹黑、扰乱监管秩序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权益保障。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三、线索举报渠道

(一)举报电话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39-3305035

苍溪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0839-5222283

旺苍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0839-6215985

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0839-6750993

青川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0839-7208975

利州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0839-3306427

昭化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0839-6280617

朝天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0839-8623444

(二)来信来访地址

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街道传媒中心13楼1308办公室,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安全监督管理科),邮政编码:628000。

来源:广元文旅

编辑:敬萧菲

责编:陆荣贵

编审:蒋   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