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了解和熟悉防空警报鸣放信号,检验我县防空警报的性能和效果,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和省、市国动办通知要求,我县定于2026年9月18日上午10时在新老县城和安装防空警报的乡镇同步鸣放防空警报信号。

一、警报鸣放信号及时间

预先警报:警报鸣响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二、注意事项

警报鸣放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识别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1日

编辑|杨晶晶  校对|梁春莉

责任编辑|张耀  值班编委|刘奕麟

监审|母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