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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消费者在社交平台发视频称,在双汇火腿肠中吃出不明红色异物,维权一度举步维艰。
视频内容显示,8月26日,山西消费者阴先生在当地超市花费17.5元购买了一包双汇王中王火腿肠。食用过程中,他意外从火腿肠内吃出一块红色不明异物,当即停止食用并留存证据。该产品产自河南漯河市,生产日期为2026年6月17日,处于正常保质期内。
9月4日上午,记者联系双汇官方售后。工作人员表示,常规处理流程为安排当地业务员线下核验产品、确认问题属实后协商解决方案,需根据产品批次溯源核实。
然而该流程并未落地。阴先生称自己此前拨打售后热线不下十次,始终没有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核查。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厂家工作人员曾直言火腿肠中只有钉子、头发等才算异物,此次发现的“不一定属于异物”,仅愿赔偿200元。
阴先生拒绝该方案。他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后了解到,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主张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赔付。双方协商陷入僵局。
阴先生随后拨打12345热线,经协调超市退还了17.5元购货款,但生产厂家未出面。他又向河南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9月4日下午,厂家工作人员再次联系阴先生,爽快赔付一千元,并要求他删除社交平台视频。对方透露,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
来源 | 扬子晚报
编辑 | 冯进容
审读 | 吴秀玲
二审 | 陈 岳
三审 | 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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