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公开征集“非法网络招徕”相关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在线旅游领域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旅游行业各类侵害游客合法权益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净化旅游市场环境,现面向社会广泛公开征集旅游行业非法网络招徕相关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通过在线旅游平台、短视频平台、社交软件、自建网站、小程序、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售卖包价旅游产品、旅游预付卡;以发布旅游攻略、探店笔记、虚假评价等方式变相招揽游客参团、收取预付款等违规经营行为。已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但未在网络账号主页、产品详情页等醒目位置公示资质信息的行为。
2.发布旅游招徕信息隐匿实际组团社信息,诱导游客脱离平台私下交易;线上签订旅游合同未标注组团社、地接社相关信息;直播间等渠道代销其他旅行社旅游产品,无法提供官方委托招徕手续的行为。
3.假借政府补贴、扶贫惠民、免费旅游、购物赠旅游、理财客户专享等名义发布虚假优惠信息;刻意隐瞒强制购物、自费项目,虚构夸大交通、住宿、餐饮服务标准诱导消费;冒用正规旅行社名称、商标注册信息,私自开设网络账号招揽游客的行为。
4.未经游客书面同意,擅自转团、拼团至其他旅行社接待,致使游客线下参团不知情、被迫更换接待机构,签订与宣传内容不符、服务标准缩水旅游合同的行为。
5.在线旅游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入驻商家资质、旅游招徕产品审核把关不严,为不合理低价游、违规网络招徕行为提供发布、推广、交易渠道的行为。
二、线索提供方式
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71号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827-5817044;
巴州区:文庙街101号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27-5279995;
恩阳区:文治街道恩阳大道恩阳古镇游客中心一楼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27-3364983;
南江县:集州街道集州步行街68号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27-8228018;
通江县:壁州街道石牛大道403号红峰大厦20楼2016室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27-7110848;
平昌县:金宝街道火车站旅游集散中心二楼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27-6223654;
巴中经开区:兴文街道置信街18号巴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603室社会事务局,0827-8651040;
文旅示范区:光雾山镇桃源村桃园寺组58号光雾山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27-8618999。
三、注意事项
1.举报人须遵守法律法规,如实提供真实、客观、详实的违法违规线索及事实依据,对举报内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对捏造事实、恶意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2.举报实行实名制,可同步提交照片、录音、视频、微信聊天记录、电子旅游合同、缴费截图、消费发票等佐证材料,并预留有效联系方式及地址,便于线索核查、情况反馈。
3.本次仅受理旅游行业非法网络招徕相关线索,其他领域、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的诉求,请按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我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
特此公告。
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9月2日
关于公开征集巴中市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各文旅企业、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旅游市场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游客合法权益,现公开征集巴中市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
一、举报内容
(一)旅行社不规范签订和不履行旅游合同行为。不签订合同、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签订“阴阳合同”“虚假合同”,合同中未载明购物场所、停留时间、另行付费项目等关键信息的行为,以及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行为、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降低服务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与层层转包。包括未经许可经营、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擅自转团拼团、委托无资质主体承接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层层转包给无资质中介的违法违规行为,“僵尸社”“空壳社”。
(三)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行为。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银行理财业务、保险业务)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康养活动、避暑游、旅居活动等形式招徕、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导游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诱导购物、收受回扣,擅自变更行程、压缩游览时间、索要小费、兜售商品、恶意甩团甩客、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擅自增加自费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旅行社未落实用车“五不租”制度。旅行社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未签订车辆包车合同等行为。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受理内容为旅游行业主管相关,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
(二)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举报人在提供线索时,请尽量详细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及具体违法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合同等),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受理机关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四)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勿重复举报。
三、举报渠道
巴州区:文庙街101号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27-5279995;
恩阳区:文治街道恩阳大道恩阳古镇游客中心一楼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27-3364983;
南江县:集州街道集州步行街68号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27-8228018;
通江县:壁州街道石牛大道403号红峰大厦20楼2016室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27-7110848;
平昌县:金宝街道火车站旅游集散中心二楼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27-6223654;
巴中经开区:兴文街道置信街18号巴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603室社会事务局,0827-8651040;
文旅示范区:光雾山镇桃源村桃园寺组58号光雾山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0827-8618999。
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71号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827-5817044。
来源:巴中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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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田亚鹭 校对丨刘梓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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