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消息,该局近期针对饮料行业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椰子水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风险排查。
本次排查聚焦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添加香精、食糖、水等进行掺杂掺假的行为;二是是否存在以椰浆、椰子汁、椰子水饮料冒充“100%椰子水”的行为;三是标签配料表与实际投料是否一致;四是是否严格落实原料采购验收、生产过程控制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截至8月24日,全省累计监督检查椰子水生产企业91家次,发现23家企业存在各类问题共计76项,责令整改21家,立案查处5家。
多款“100%椰子水”曾被通报
近些年,凭借“天然、健康、电解质丰富”的标签,椰子水受到不少年轻人的喜爱。然而,外源性添加、夸大宣传等行业乱象,也让部分椰子水频频陷入“翻车”争议。
7月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通报显示,标称由广东省江门市颂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椰哈妮”椰子水,被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该批产品于2026年3月10日被抽样,3月18日出具不合格检验报告。
据羊城晚报报道,该品牌椰子水包装上醒目地写着“100%椰子水”“配料只有椰子水”“含天然电解质”等字样。在配料表一栏中,其成分仅列有“椰子水”,并标明为“非浓缩还原”。但抽检结果却与其“纯天然”的宣传大相径庭。
另据消费质量报6月16日报道,成都市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一起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显示,由龙泉驿区西河镇雅秀食品饮料厂生产的“100%椰子水果汁饮料”标签涉嫌未完全标注配料表信息,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经查,当事人在生产过程中对“冷冻浓缩椰子水”加水稀释,生产经营的“100%椰子水果汁饮料”标签内容配料表只标注了“椰子水”,未完全标明全部配料,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因同类违法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符合从重处罚情形,龙泉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600元,罚款36501元的行政处罚,罚没合计38101元。
此前,石家庄市桥西区市场监管部门也曾通报一款标称“100%椰子水”的产品,被检出甜蜜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来源 中国青年报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 羊城晚报 编辑 蔡海燕 责编 谢聘 审核 王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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