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开征求
《关于划定巴中市中心城区
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
通告(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减少污染排放,助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三十条规定,结合巴中实际,我局代市人民政府起草了《关于划定巴中市中心城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建议意见,请于公示期内,通过拨打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2026年8月15日至9月14日。
二、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反馈。
联系人:杨博辞
联系电话:0827-5187728
电子邮箱:478553245@qq.com
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187号
附件:关于划定巴中市中心城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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