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田姣 川观新闻资阳观察 肖雨

发布会现场

8月25日,记者从资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资阳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下文简称《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实施不仅将河湖管护法定责任压实到村(社区)一级,打通河湖管护治理“最后一公里”,还标志着村级河湖长制工作进入有法可依、规范运行的新阶段。

统计数据显示,资阳市现有河流216条、水库325座、塘堰1.9万余处,河湖管护呈现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市、县、乡三级体系高效运转,河湖面貌持续改善。但在实际工作中,村级河湖长制运行仍存在职责模糊、运行不畅、保障不足等问题,直接影响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的质效。

据介绍,本次施行《条例》共23条,主要围绕村级河湖长“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谁保障”作出全链条制度安排。其中明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村级河湖长的选用工作,建立“村级吹哨、部门报到”,形成“发现—上报—处置—反馈”的工作闭环。此外,还规定县乡两级政府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将软要求变为硬约束,解决保障不足的问题。

村级河湖长在河湖长制组织体系中处于最前沿,是发现和处理河湖管护治理问题的重要力量。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万志琼看来,制定村级河湖长制条例,将河湖管护责任链条延伸至“最小单元”,是加强源头管控、群防群控,推动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由“有人管”向“管得住、管得好”转变的重要保障。

发布会上,多部门围绕《条例》落地实施介绍具体举措。市生态环境局将紧扣水环境治理、执法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三大核心职能,把村级河湖长上报问题线索纳入执法重点,为基层巡河护河提供技术与执法后盾;市农业农村局将以《条例》为依据细化履职清单,将不规范施肥用药、畜禽粪污直排、秸秆乱堆入渠、废旧农膜丢弃等农业面源污染隐患,全部纳入村级日常巡河必查、必管、必改的核心内容,同时创新推行“村级河长+田长制”协同联动工作模式,推动种养大户、农技指导员参与日常管护。

针对城镇生活污水治理短板,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将从源头治污、机制联动、长效运维三个方面补齐短板,持续推进雨污分流改造、管网修复提升,建立村级河长上报污水问题联动处置机制,打通城乡治污链条。作为统筹协调部门,资阳市河长制办公室将推动所有涉河村(社区)9 月底前实现村级河湖长应设尽设,加快出台村级河湖长履职经费保障办法,加强培训监督,确保管到实处。

据了解,该《条例》于2026年4月28日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并报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以法治手段守护沱江中游水生态安全,助力和美乡村建设与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