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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观新闻记者 杨树 张庭铭

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男子反抗暴力强拆致强拆者死亡被判无罪!昨天(8月18日),陕西省西咸新区资村非法强拆致人死亡案一审判决正式生效。

2023年,十余名人员持械闯入陕西省西咸新区资村居民张恒的父母家中进行违法强拆,双方对峙后发生冲突,致强拆参与者石某身亡。今年8月7日,法院认定张恒反击属于正当防卫,依法判决其无罪,同时驳回死者家属民事索赔诉求,涉案十名强拆人员此前已获刑。

有律师称,该案件为在拆迁领域中非法强拆致拆迁人死亡判决被告人无罪的第一案。那案情到底是怎么回事?法院为啥这样判?8月19日,小铭根据该案的裁判文书来告诉你背后的法律知识。

先来说说案情到底是咋回事?张三报、张恒父子是西咸新区资村村民,其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因未达成征收补偿协议,当地就出具了《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书》《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张家父子对此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案件还在审理阶段。

案件还在审理,结果强拆就来了。2023年4月1日,程某某、郑某某、寇某某纠集了10余人员对张家父子的房屋开展违法强制拆迁。

裁判文书显示,当天早上6点左右,这伙强拆人员先对张家的房屋进行断电,然后用轮式破碎机破坏院墙铁栅栏门、房屋的铁门。在铁栅栏门、房屋的铁门被破坏后,这伙人冲入院内,使用灭火器向屋内喷射,张三报、张恒父子也持灭火器与之对喷。随后,几个人手持防暴盾、防暴叉、橡胶棍闯入房屋,意图将张家父子强行带离。石某就是其中之一。张三报、张恒各持一把自制长矛与之对峙。对峙过程中,张恒持自制长矛捅刺石某,致石某胸腹腰部多处刺伤。最终,石某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当地检察院认为张恒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恒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伤害,是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案情大概就是这样的。法院在查明相关事实后认为,张恒及其父张三报在见到众多持械人员破门闯入的紧急情形下,为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权利,持自制长矛对闯入房间的非法拆迁人员实施反击,虽然造成石某受伤后死亡的后果,但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依法应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检察机关的指控不成立。

在裁判文书中,法院还解释了相关理由,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第一,强拆行为本身违法;第二,强拆人员清晨以破碎机破门,多人携带防暴叉、盾牌等器械上门,攻击性强;第三,张恒的反击具备被动防御属性,主观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第四,虽然张恒的行为造成强拆人员石某死亡,但结合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其是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合法权益进行的反击,符合一般社会公众认知判断,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在小铭看来,这份判决生动诠释了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的法治精神。在本案中,法院用判决再次明确公民面对非法侵入住宅、人身遭受现实威胁时拥有防卫自保的权利,也警示任何人不得凭借暴力践踏他人合法权益。毕竟,法律永远是守法公民的保护伞。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