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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观新闻记者 张庭铭

这段时间,“弟弟举报哥哥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8月18日,事件中的哥哥唐时达,就其学历证书被撤销一事对湘潭大学提起的行政诉讼在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弟弟唐一达作为第三人参加了18日的庭审。

此前,因北京的一套房产纠纷,兄弟二人对簿公堂,随后弟弟唐一达举报哥哥唐时达冒名顶替自己上大学,湘潭大学撤销了哥哥唐时达的学历证书。随后,哥哥的硕博学历、北京户籍也一并被撤销。很多网友关心,本科学位被撤销,后续硕博学位是否也应当一并撤销?为此,小铭邀请到了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财瑞来告诉你背后的法律知识。

代财瑞律师介绍,按照我国学位法的规定,学位申请人、学位获得者在攻读该学位过程中有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入学资格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学位授予单位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简单地说,就是如果本科入学资格是顶替冒用他人身份取得的,那学位授予单位是可以撤销学位获得者学位的。这个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后续硕博学位是否应当一并撤销?代财瑞律师介绍,这确实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讲,本科招生、培养、毕业和硕士、博士统考入学、培养答辩,是完全独立的法律关系。硕博阶段的学位是否有效,审查的是报考材料当时形式是否合法有效、入学考试流程是否合规、在读期间有无学术不端等。是否因为当事人本科学位撤销,而把后续的硕博学位一并撤销,由于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学位授予单位是否有相关合法的依据。

代财瑞律师梳理一些案例后告诉小铭,在实际操作中,出现过“一撤到底”或者只撤销本科学位的做法。“一撤到底”是说,从本科开始后续学位一起撤销;只撤销本科学位,是指按照学位法撤销本科学位后,保留后续的硕博学位。具体怎么操作,高校拥有一定自主裁量权。

对于类似的事情到底要怎么处理?代财瑞律师也建议相关机构可以尽快出台司法解释和相关政策指引文件,进一步进行明确。

在小铭看来,虽然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此类情况要如何处理,但这不代表冒用他人身份获取入学资格的行为具备正当性。冒名顶替是一个人顶替另外一个人去上学,实质已经触碰教育公正的社会底线,背离公众的价值期待,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处罚。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