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何勤华
凉山州已先后接受了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截至目前,前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前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750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发布会现场。徐丹青摄
8月14日,凉山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场新闻发布会在西昌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了上述信息。
此外,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0个,已完成整改13个,剩余7个全省共性问题正在有序推进整改。前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前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信访问题66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督察整改不再仅是工作任务,更是法定责任、法定义务。”凉山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段勇纲在会上表示。
发布会对生态环境法典进行简要解读并介绍凉山州贯彻落实举措;州生态环境局、州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就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举措、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提升执法质效、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等答记者问。
据悉,下一步,凉山将重点抓实深化普法宣传、规范执法监管、用好制度红利三方面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法典精神、条文、制度在凉山落地生根、见行见效。在深化普法宣传方面,持续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常态化开展双语普法、以案释法,打造具有凉山特色的普法品牌;在规范执法监管方面,从严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加快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凉山;在用好制度红利方面,立足凉山丰富水能、风光、森林、特色农牧资源,依法拓宽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