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财政科学管理的决策部署,锚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目标要求,系统谋划实施61项改革举措、126项具体措施,省市县联动开展攻坚,积极探索科学管理实践路径,推动改革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已取得136项试点成果,其中制度性成果48项,财政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为浙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支撑。
一、强化统筹引领,构建全省联动一体推进工作机制
浙江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全过程,通过顶层设计领航、闭环机制护航、基层创新赋能,凝聚上下贯通、横向协同的改革合力,确保试点工作高起点开局、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落地。
一是全面部署高位推进。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财政科学管理工作,将零基预算改革等科学管理试点任务纳入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全面推进改革,健全有保有压、有增有减、动态调整的预算分配机制。财政科学管理作为遵循原则和发展目标,纳入省政府印发的浙江“十五五”财政规划,并细化具体举措。
二是闭环管理压实责任。浙江省财政厅牵头组建试点工作专班,省级相关部门协同参与,试点任务“揭榜领办”,建立半月一调度、月度一盘点、季度查漏补缺的闭环工作推进机制,实行挂图作战、清单管理、闭环销号。
三是全省协同激发活力。积极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推动11个设区市全部制定实施方案,鼓励基层在预算统筹、零基预算、财政体制等领域先行先试,省市县联动攻坚,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创新案例,以点带面提升全省财政治理水平。
二、强化系统集成,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
一是加强预算统筹,建立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打破省级基建切块、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专项资金按收入固定安排预算的固有模式,将相关资金纳入部门预算,按照零基预算要求和支出标准编报,增强预算管理的统一性、规范性。聚焦五年发展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科学测算财力,全面梳理财政政策,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强化与中期财政规划衔接,并落实到年度预算中。2024年以来,省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1000亿元以上的资金,引导市县财政资金投入,按照8个领域集成精准聚焦、效果明显的政策,迭代升级“8+4”经济政策财政要素保障体系,系统化集成式支持浙江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全口径政府科技创新投入体系,构建“范围合理、分类管理,稳定增长、有保有压”的科技创新投入增长机制。2025年全省政府科技创新投入1212亿元,增长8.2%,投入规模位居全国前列。
二是加强资源统筹,建立与人口变化相适应财政保障机制。实施“钱随人走”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选取教育、养老、卫生、就业等8个与人口密切相关、服务对象可精准界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将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常住人口规模、公共服务成本等因素精准挂钩,支持流动人口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同时,实行小规模学校撤并奖励、“固定+流动”巡回诊疗服务评估挂钩等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财政政策,引导优化公共服务资源布局。
三是加强资产统筹,打通“三资”价值转化通道。搭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实现资产信息发布、调剂申请、审批流程、资产交接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建设“浙里大仪共享”系统,推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集约化管理与开放共享,累计为社会提供各类科研测试与服务超过137万次。实施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盘活土地校舍等资产、加大预算和债券支持、用好单位存量资金、协调省市县共建,筹集565亿元,一校一策支持高校基础设施提质。
三、强化精打细算,以零为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一是建立过紧日子清单化管理机制。提请省两办印发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建立过紧日子清单,提出16项具体举措。印发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正负面清单,制定56条正面清单和37条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公款消费行为。建立覆盖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的过紧日子动态监测机制,实现常态化、数字化监管,推动形成“监测—反馈—应用”的管理闭环。
二是建立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印发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建立全省统一的预算支出标准库框架,优先建设大事要事和基本民生领域支出标准,逐步实现预算从“控盘子”向“控标准”转变。截至目前,省级建立23款37项日常公用支出预算标准和48类190项项目支出预算标准,覆盖教育、社保等重点领域。
三是小切口改革落实过紧日子。推动实施“公务餐”制度,倡导公务活动全程安排“公务餐”,推动公务人员在“公务餐”用餐点自行付费用餐。建设全省“公务餐”跨区域支付平台,将全省用餐点联通为“共享大食堂”,降低改革成本。建立电子政务联审机制,与发展改革、大数据等五部门协作,“开发一个口子进、财政一个口子出”,实现全省政务应用、数据、云网资源的“三本账”统筹管理,避免重复建设,推进集约化运维,2026年建设经费压减36.3%、集约化运维经费压减26.1%。出台《浙江省政府采购带量集中采购工作指引(试行)》,明确带量集中采购概念、范围、采购主体责任和采购流程等,规范政府采购带量集中采购行为。通过以量换价,充分发挥规模优势,提高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节约采购成本。
四、强化绩效赋能,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完善全过程绩效管理闭环机制。完善兼具浙江特色和普适性的绩效指标体系,出台预算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分门别类说明目标编制重点,厘清目标管理思路,在此基础上迭代指标库,包含分行业个性指标4.21万条、分领域共性绩效指标498条。建立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销号”机制,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时限及销号流程,开发整改销号系统进行全流程跟踪,整改电子政务项目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推动64个省级政务应用整合关停、调整优化,有力提升政务应用运行效能。
二是持续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聚焦卫生、社保、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研究确定基层医疗机构补偿、养老服务运行补助、市政设施养护经费、学校开办费、文化场馆运维经费等63项改革试点,省市县联动开展成本效益分析,推动相关领域公共服务降本增效。全省压减项目预算资金5.93亿元,压减率达11.33%,同步建立52项2271条支出标准和35项1176条绩效标准。
三是探索“AI+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包含超4万条绩效指标的知识库,借助AI模型实现绩效指标智能推荐,嵌入省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辅助部门更好编制绩效目标指标。截至目前,已辅助105家预算单位引用指标1151条,编制时长缩短50%以上。财政部门审核项目810个,发现问题项目252个,有效破解了“编不准、审不透”难题。
五、强化刚性约束,提升预算执行全过程管理效能
一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的事前源头控制。构建财政资金支付控制机制,印发财政资金支付控制管理规程,完善多层次预算指标控制支付规则,形成逻辑严密、环环相扣的控制支付机制,实现点对点硬化预算对指标、指标对支付的约束。建立暂付款源头管控财政、人行协同共治机制,构建暂付款“监测、预警、反馈”机制,强化无预算支出管控。
二是强化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的事中监督。构建AI赋能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新模式,建立资金支付事前校验机制,打造AI+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应用场景,提升财政资金监管效能。统筹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财政专户专项清理,依托数字化赋能搭建监管体系,实施全流程穿透式监管,严禁财政资金违规拨付至代管资金财政专户,提升财政资金拨付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结果应用的事后协同。制定部门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控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办法,推动形成“预警—处置—整改—应用”的管理闭环。推进部门决算智慧应用建设,构建五维量化评价体系,依托AI赋能开展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智能体检,精准推送分析评价结果,实现决算信息和专题分析的实时共享,推动将部门决算结果应用作为优化部门预算编制管理的重要依据,形成预算执行对预算管理的闭环协同。
六、强化激励导向,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
一是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在合理划分省与市县财政收支的基础上,突出构建财政转移支付激励政策体系。近年来,陆续出台实施了收入激励、产业结构优化激励、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财政激励、绿色发展财政奖补等10多项政策,将省级财政安排的转移支付资金与市县政府的努力程度挂钩,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生态保护等关键指标越好,市县获得的转移支付资金就越多。2025年省财政共落实激励转移支付资金245亿元,占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规模的比重超10%,较好发挥了转移支付的激励作用,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
二是压实设区市主体责任。优化省级区域统筹发展政策,在“省管县”的总体框架内,将区级财政均衡纳入政策体系,激励资金分别与设区市推动市域统筹发展和保障区级均衡发展情况挂钩,引导和激励设区市财力下沉,推动区域均衡协调发展,持续缩小地区间差距。加强市区财政体制改革指导,适度加大市级在教育、科技研发、轨道交通、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等领域的财政事权,厘清设区市与市辖区市区两级政府在土地开发、出让以及管理等方面的财政事权,减轻区级支出压力。全省发达及较发达地区与财政困难地区人均财政支出比接近1∶1,区域均衡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三是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印发省级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对照乡镇履职清单梳理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试点地区德清县已形成全县层面的三张事权和财权匹配清单,确定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保障、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分担保障两种保障方式,确保每一条有资金支出的履职事项都有对应的财政保障方式。
(来源: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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