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美誉度,不仅体现在产品品质和市场份额,更体现在面对消费者时的胸襟与气度。企业与人相处,说到底,是与人心相处,到底是“顾客优先”还是“店大欺客”,心里该有个数。 

此前报道↓

泸溪河声明:消费者已致歉删视频!当事人暂未回应,是否会担刑责?律师解读

“1岁宝宝在酒店不慎打碎面巾纸盒被索赔924元”引热议,三亚涉事酒店回复

今天,两条新闻对比来看耐人寻味。一则来自糕点品牌泸溪河。近日网传“泸溪河桃酥出现金属牙冠”一事,经调查,消费者已主动澄清视频内容“情况不属实”,删除原帖并致歉。对此,泸溪河公开表示“予以谅解”。

另一则发生在三亚亚龙湾迎宾馆。一位母亲携1岁宝宝入住,孩子在房间内不慎碰落骨瓷面巾纸盒,摔缺了一个角,酒店管家告知需赔偿924元。即使不考虑折旧,该物品采购价仅为462元,要求顾客“加倍赔偿”,未免让人觉得有些“狮子大开口”。

两起事件,指向同一个问题:当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出现不协调,该以怎样的姿态面对?是宽大为怀,还是穷追猛打?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上,对于泸溪河来说,如果那位顾客涉嫌捏造事实,其行为已构成名誉侵权,行政层面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罚款、拘留;若涉及商业诋毁,还可能面临《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高额罚款。但企业选择了克制,并在声明中给予谅解,并特别点出“涉及高龄老人”这一细节。这种表态,并非放弃法律权利,而是在法律框架之外,主动补充了一份人情温度。它向公众传递的信号是:虽然我们被误解了,但依然愿意将顾客视作“上帝”。

反观三亚那间酒店,索赔的理由看似很站得住脚——房间内有价目表,物品是骨瓷收藏品,明码标价。但问题在于,对于一个1岁孩子无意间的过失,以“收藏品”为由开出924元罚单,于情于理都显得不够厚道,似有些“店大欺客”的味道。因为按照常理,酒店应为顾客留出合理的“容错空间”,不过分追责顾客对房间附属品、低值易耗品可能造成的损坏。试想,若进入一间客房先收到一份“下马威”——客房中的陈设为“极具艺术气息的骨瓷用品”,其中面巾纸盒价格为924元,果盘价格为4138元,皂碟价格为508元,住客如何不“战战兢兢”?这样的入住体验,何谈舒心?

如果确实涉及具有艺术价值的陈设,酒店也应提前做出防护措施,比如加装透明罩,既保留观赏性,又免去消费者沉重的心理负担。而一旦将物品开放给住客日常使用,就理应对破损风险有充分的预判和准备。将易碎且昂贵的“收藏品”放置在普通客房内,且未做任何防护,却在损坏发生后要求消费者“加倍赔偿”,只能显得这“财大气粗”的高端酒店太过于“玻璃心”。

两起事件对比来看,揭示出一个朴素的道理:企业的美誉度,不仅体现在产品品质和市场份额,更体现在面对消费者时的胸襟与气度。泸溪河在被“冤枉”后选择谅解,三亚亚龙湾迎宾馆在顾客无心之失后选择加倍索赔,不同的态度,给人的观感判若两极。企业与人相处,说到底,是与人心相处,到底是“顾客优先”还是“店大欺客”,心里该有个数。 

评论员丨仁言

编辑丨王彦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