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曝光辽宁省葫芦岛市黑臭水体整治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问题:一些上报为“治理完成”“未发现黑臭水体”的点位,经暗查仍为重度黑臭。如此“纸面整改”,不仅是对生态环境的伤害,更让群众的期盼落空。“痕迹管理”走形变样的形式主义之弊不容忽视,必须清醒认识到:“有痕迹”不等于“有政绩”。

整改改的是问题、补的是短板、固的是根本,惠及的是发展、造福的是群众。然而,在一些地方和单位,问题整改却悄然演变成了一场“材料攻坚战”。究其原因,一方面有的干部把“写了报告”等同于“落实了整改”,把“材料过关”视为“工作过关”。遇事先考虑如何“笔下生花”规避责任,而不是如何解决问题。更深层次的,在于部分单位陷入“痕迹主义”怪圈,要求每项整改必须有详尽佐证,将“留痕”等同于“尽责”、把“有痕迹”变成了“有政绩”。于是,易于包装的痕迹,就成了博取认可的捷径。长此以往,不仅误导检查评判,更使干事成效在虚浮的文字堆砌中逐渐消解。

台账佐证是规范工作的辅助手段,绝非整改工作的最终目的。与其在纸面上“绣花”,不如在实干中“深耕”。排查问题要深挖根源,靶向施策推进整改要闭环落实,对排查问题逐项定人、定责、定时、定策,能立行立改的,不等不拖;需久久为功的,盯住不放;对反复出现的共性问题,深挖制度上的短板。整改成效要靠群众评判,杜绝闭门式验收、自说自话式销号,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果,交出真正的政绩答卷。

(作者单位/ 中共九龙县委组织部)

来源:四川党建网

作者:王学英

编辑:陈艾婧 黄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