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评定龚宝冬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渝府〔2026〕15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评定龚宝冬同志为烈士的请示》(彭水府文〔2026〕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龚宝冬同志在彭水县山体崩塌灾害中,组织群众避险撤离时不幸牺牲,死难情形符合《烈士褒扬条例》评定烈士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同意评定龚宝冬同志为烈士。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0日
来源 重庆日报 编辑 蔡海燕 责编 宋美妮 审核 谢聘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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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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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评定龚宝冬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渝府〔2026〕15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评定龚宝冬同志为烈士的请示》(彭水府文〔2026〕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龚宝冬同志在彭水县山体崩塌灾害中,组织群众避险撤离时不幸牺牲,死难情形符合《烈士褒扬条例》评定烈士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同意评定龚宝冬同志为烈士。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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