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遂宁观察 刘益静

7月30日,遂宁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遂宁市养老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作为四川省首部针对养老机构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遂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义禄介绍,《条例》共二十六条,针对遂宁市养老机构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作出相应制度设计。聚焦明确适用范围与政府职责、规范机构运营与服务供给、强化安全保障与风险防控、完善扶持保障与激励机制、严格法律责任与监督执法5个方面内容。

具体而言,《条例》将养老机构划分为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三类,实行差异化收费监管;既保障认知障碍、传染病及精神障碍等特殊群体权益,又维护机构整体安全;将预收费管理纳入地方立法,规定押金、会员费必须实行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从源头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将基层治理安全生产“五预”机制(风险预判、安全预警、事故预防、应急预备、实战预练)上升为法规规范;采取“清单式”立法,逐项列明8个重点部门具体监管职责,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协同监管机制。

“《条例》填补了遂宁市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的法治空白,对规范机构运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遂宁市民政局副局长翟宁凤介绍,下一步,遂宁市民政局将持续跟进《条例》实施成效,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全力保障法规落地见效,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安全、便捷的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