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范芮菱

“电力脱贫专项建设解决了广大农村基本生活用电达标问题,实现了老百姓从‘用上电’到‘用好电’的转变,但离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仍有差距。”今年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巴中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方明恒将目光投向了农村电网供需与建设之间出现的新变化。

通过调研,他发现,镇村改革新格局下农村电网还面临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村电共建共管机制未建立的问题。而随着农村老百姓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用电供需矛盾也在增加。“例如,农用车向电动汽车转型加快,绿色出行将带动农村充电设施建设及用电量增长。而随着农村种养殖逐步专业化、集中化,农田排灌、保温大棚、自动喷淋电气化发展,农村局部区域用电需求旺盛。例如规模化的集中养猪,月用电量达7000-8000度。”方明恒表示。

为了让电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明恒建议,第一,要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促进乡村多规协同,做到规划适度超前建设。第二,要通过政企协同,全力抓好供电安全隐患整治。镇、村两级政府与供电企业加大农村供电隐患的联合整治,特别对影响输配电线路正常运行的各类障碍,在线路下新建鱼塘、建房等安全隐患加大整治力度,出台安全文件督促老百姓完善末级漏保,有效解决农村触电事故的发生。第三,针对农村乡村振兴用电出现的新需求,村、电协同抓好项目规划,落实好标准,优化好台区布点,提升村域改造方案合理性。利用镇、村改革人力资源整合力量,将农网改造项目的实施进度纳入乡镇政府业绩监测指标体系,加强属地施工协调力度,切实减少个别群体无理诉求或阻工等原因导致的工程进度迟缓或停滞。“此外,可以在边远农村、供电服务薄弱的区域试点政企协同、政电融合机制,推进农村供电服务均等化。”方明恒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