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兰楠  

川渝高竹新区是川渝两省市共同批准设立的第一个新区,意味着川渝高竹新区成为川渝两省市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重要平台。川渝高竹新区规划范围包括重庆市渝北区茨竹镇、大湾镇的部分行政区域和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高滩镇、坛同镇的部分行政区域。

省人大代表刘才伟

“当前,在县、市、省级行政区域内设立各种开发区、产业园区或者是新区的,较好解决法律主体、行政管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司法管辖问题,但跨省级行政区域而设立的新区,其法律主体、行政管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司法管辖就存在一定的体制机制或者法律、法规障碍。”省人大代表、四川信和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才伟介绍说。

刘才伟举例说,比如川渝高竹新区就涉及到,一是法律主体合法性问题,这直接涉及招商引资企业的法治营商环境,即其首先要考虑与川渝高竹新区签订的合同有效性、其投资的安全性问题。二是行政管理、行政许可主体问题,当前的行政管理、行政许可邻水县、渝北区两边都管,而新区自身没有行政管理、行政许可权利。三是行政执法主体问题和司法管辖主体问题。

为有效解决制约跨省级行政区域设立的川渝高竹新区发展瓶颈,刘才伟建议,组织相关专家深入研究,以四川省和重庆市人大共同出台地方性法规或者是推进全国人大出台相关规定的方式,给川渝高竹新区赋权赋能。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