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何馥君
近日,消费质量报记者从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近期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包括伪造许可证、使用过期食材等在内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并将第一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案例一
冰淇淋店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网络经营案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某冰淇淋店于2025年12月29日在外卖平台开通上线时,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备案证,却在上传公示材料中冒用其他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违规通过平台审核,擅自从事网络食品经营。
该店未取得食品经营备案证从事网络食品经营,且提供虚假食品经营资质材料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及《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相关规定。双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
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已有多户商家因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即擅自上线接单被立案处罚。双流区市场监管局郑重提醒网络餐饮经营者:从事线上外卖经营,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实体门店,确保线上线下信息一致,未取得资质不得上线经营。无证经营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查封经营场所等处罚;伪造、借用许可证照将从重查处,相关违法记录将记入信用档案并实施联合惩戒,平台将同步下架违规店铺。未履行审核义务的外卖平台亦将一并追责。无资质商户须立即关停线上店铺、暂停接单,并尽快到属地市场监管所申办证照;持证商户须严格自查,杜绝套证、异地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行为。下一步,双流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线上线下常态化排查,对拒不整改或反复违法的商家,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望广大商户自觉守法经营,切实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案例二
汉堡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案
执法人员对某汉堡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在该店操作间冷藏柜内发现已开封使用的“喀尔巴阡®新疆黑蜂蜜”1瓶,经核实,该产品已超过保质期。
该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双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
各网络餐饮经营者严禁存放、使用过期食材、调料及变质原料加工餐品。使用过期原材料属于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没收过期食材和违法所得,并处高额罚款,同步实施店铺下架和信用惩戒。各商家应开展全面自查清理,及时销毁过期食品原料,严守食品安全经营底线。
案例三
网络餐饮店后厨脏乱且食品混有异物案
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执法人员对某网络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后厨卫生状况较差,存在地面油污堆积、操作台杂乱、食品未离地离墙存放、食品半成品未覆膜加盖、未规范标注制作日期和保质期、食品原料混放等多项食品安全隐患。现场检查中,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出示了投诉人提供的餐食中发现蟑螂的相关证据材料,经营者对投诉情况予以确认。
该店生产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双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警示——
广大入网餐饮经营者须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严格遵循“场所洁净、操作规范”的基本要求,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食品原料、半成品应分类分区、离地离墙存放,半成品须覆膜加盖,并规范标注制作日期和保质期。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各经营者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查和消除风险隐患,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向餐桌,共同维护网络餐饮消费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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