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广安观察 甘文颖
6月30日,广安市召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专场新闻发布会。川观新闻从发布会现场获悉,距离《生态环境法典》8月15日正式施行还有一个多月,广安已启动各项准备工作,并就执法监管、企业合规、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作出说明。

发布会现场。(游伍琼 摄)
据了解,《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3月12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全球首部以“生态环境法典”命名的综合性法典,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进入法典化新阶段。
发布会上介绍,广安将以“学法、贯法、用法”为主线,全面梳理制度机制、监管流程和职责分工,做好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执法流程等衔接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落实。同时,聚焦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碳排放双控等重点制度,提前谋划实施路径。
目前,广安已围绕法典实施开展系列准备工作。6月16日,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培训,分别面向政府部门和重点企业授课,引导各级各部门做好职责衔接,指导企业利用法典施行前的“窗口期”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启动生态环境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为法律依据切换、规范执法程序做好准备。
下一步,广安将持续抓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把法典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依托“8·15全国生态日”等节点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晰碳排放管理、新污染物治理、光污染防治等新增职责,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效能,深化“行刑衔接”,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针对群众关注的“法典温度”问题,会上回应,《生态环境法典》对餐饮油烟、施工噪声、商业高音喇叭、光污染等群众身边环境问题作出规制,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建立“首违不罚”、信用修复等制度,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体现包容审慎理念,推动生态环境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针对企业如何适应新法典,会上提出,企业应充分利用法典施行前的“窗口期”,重点围绕排污许可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开展全面自查,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防范生态环境违法风险。生态环境部门也将持续开展送法入企、专题培训等服务,细化行政裁量基准,深化帮扶指导,推动生态环境执法由“单纯监管”向“监管+服务”转变,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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