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李丹
6月30日,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联合发布2026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标准低限,标准从2026年7月1日起执行。
具体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86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645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1118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为839元/月;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低限为1864元/月,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低限为1515元/月。
各市(州)政府据此调整2026年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
自2015年起,四川已连续12年提高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低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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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如一日的坚守与提升,不仅是一串串增长的数据,更是四川民生温度的直观刻度。从低保到特困,从孤儿到散居,每一分标准的上调,都承载着对弱势群体的深切关怀与制度温情。这不仅是兜底保障的加固,更是共同富裕路上最温暖的注脚。
低保增加体现党和国家的关怀。
经济有起伏,财政有压力,但四川对困难群众的保障从未“掉线”。一年不落、年年加码,这份坚持,比数字本身更金贵。
一个“低限”,托起千家万户的安稳觉;十二年坚持,写就巴蜀大地的民生情。标准有低限,关爱无上限,这份初心,比数字更动人。
低保增加,感谢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体贴!
民生保障实现十二连增,低保标准稳步提升,切实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彰显温暖民生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