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河南信阳,针对媒体报道“投资600万元的加油站,建成即被‘责令限期拆除’”的情况,淮滨县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以下为全文:
针对媒体报道“投资600万元的加油站,建成即被‘责令限期拆除’”的情况,我县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纪委、政法、自然资源局、谷堆乡政府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经调查,加油站存在未批先建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已于2024年7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加油站法定代表人高某父亲为获取审批,买卖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县法院已于2025年4月依法进行判决。下一步,我县将根据核查情况依法依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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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
600万元建成的加油站被指“非法占地”,责令限期拆除,乡镇说是建设用地,县自然资源局认定为耕地
来源:淮滨融媒
编辑 张任姣
责编 王 萌
审核 杨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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