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行政学院院长、教授、博导 马雪松
甘做“铺路石”式干部,旨在引导党员干部把功夫下在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实事上。在浙江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指出,“如果大家都不去做铺路石,甘于默默无闻地奉献,‘显绩’就无从谈起,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①。“铺路石”意味着有形的成果往往建立在无形的积累之上,一时一地的成绩离不开长期的铺垫与支撑。党员干部甘做“铺路石”,并非不要政绩,而是追求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政绩;并非不求作为,而是能够在基础性与长期性的工作中久久为功。
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关键在于以正确政绩观校准履职方向,把甘做“铺路石”的政治自觉贯穿履职尽责全过程。引导党员干部甘做“铺路石”式干部,既要把握“铺路石”式干部的深刻内涵,又要明确做好“铺路石”式干部的实践要求,还要健全干部甘做“铺路石”的制度保障,让党员干部愿做、敢做、善做“铺路石”,推动正确政绩观转化为干事创业、为民造福的实际行动。
“铺路石”式干部的内涵及表现
“铺路石”式干部甘于奉献、坚守初心、敢于担当的品格,揭示“显绩”与“潜绩”、当前与长远、个人价值与人民事业之间的内在关联,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进而校准干事创业的坐标方位和行动方向。
辩证看待显绩与潜绩的相互依存关系。显绩与潜绩之间并不是割裂的,而是体现政绩生成过程中表与里、因与果的统一。“‘潜’与‘显’是对立统一的一对矛盾。‘潜’是‘显’的基础,‘显’是‘潜’的结果”。有形的指标离不开无形的积累,立得住的显绩须以扎得深的潜绩为根基。政绩既体现为即期见效的显绩,也体现为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潜绩。从政绩的生成维度看,潜绩是显绩生成的基础与条件,显绩是潜绩在一定条件下的显化与结果。显绩与潜绩的关系表明,党员干部既要在“看得见”的地方真抓实干,又要在“看不见”的地方绵绵用力。甘做“铺路石”式干部,要以扎实潜绩托举真实显绩,防止将政绩异化为留名邀功的表面成果。只有潜绩扎得深、基础打得牢,显绩才能立得住、走得远,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实绩。
合理认识当前与长远的相互贯通关系。当前成效与长远发展之间相互依赖,分别属于事业接续推进中的阶段性成果与历史性积累。经得起检验的政绩,要回应当下发展所需,更要为未来发展蓄势赋能。这意味着党员干部“既要立足眼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完善解决民生问题的体制机制,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事业发展是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现实成效并非孤立存在的瞬时结果,而是历史积累、现实条件与未来目标共同作用的产物。只有将一时之功置于长远之势中考量,才能避免以短期寸劲透支发展后劲、以眼前声势遮蔽深层问题。党员干部甘做“铺路石”,就是要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多做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工作,多做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事情,在接续奋斗中推动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审慎厘清个人价值与人民事业的相互成就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哪里就能创造业绩。”②党员干部实现个人抱负与践行人民事业是相互成就的统一体,党员干部的个人抱负只有在服务人民、推动发展、履职尽责的实践中才能得到实现。政绩创造是否合乎正确方向,归根到底要看是否站稳人民立场、将为民造福作为根本价值取向。公共权力行使者的个人品德和政治作为,只有转化为服务公共责任、增进人民利益的实践行动,才能获得政治正当性、成为具有历史意义的政治实践。个人价值与人民事业的相互成就关系表明,广大党员干部“要‘不待扬鞭自奋蹄’,为了党和人民事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贪名、不唯利,专心致志、心无旁骛做好工作”,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重要衡量标尺。党员干部甘做“铺路石”,就是要将个人抱负融入党和人民事业之中,胸怀“国之大者”,将个人理想落实到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在成就人民事业中实现更高层次的人生价值。
明确“铺路石”式干部的实践指向
“铺路石”式干部的规范内涵,需切实体现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具体实践之中。有的党员干部不愿做铺垫性工作、不愿抓未成之事、不愿在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上久久为功,归根结底是思想存在偏差。因此,做好“铺路石”式干部,要始终为民造福,防止为己造势;注重打基础利长远,防止急功近利;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防止脱离实际;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防止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将心思和精力用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上。
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为民造福,防止把政绩异化为个人名利工具。现实中,有的领导干部把干事和个人名利捆绑在一起,表面上看,这是工作导向偏差,实质上是人民立场偏移、宗旨意识弱化。政绩标准一旦从为民造福滑向为己造势,从为党尽责异化为追名逐利,就会把本应服务人民的政绩创造,变成服务个人名利的升迁工具。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不能以私人好恶和个体功利来界定履职价值,如果从“造福一方”异化为“造势一时”,不仅会导致干部履职行为失范,而且会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削弱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此,做好“铺路石”式干部,就要坚持为民造福的根本立场,多做群众需要但未必显眼、基层期盼但未必出彩的事情,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造福人民的正确方向推进。
坚持长远眼光,防止急功近利、急于求成。领导干部既要立足当前、谋划当下,又要注意“顾后”,坚持胸怀全局、放眼长远。干事创业不能只看眼前一时之效、局部一域之功,而是要将当前工作放到事业接续发展的历史进程中谋划与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想急功近利、早出政绩,一拳砸出一个金娃娃来,那就会去找那些容易出显绩的事情,找那些短平快的项目,但这其中有些事情和项目从长远看、从全局看很可能不是一个好事,而是短期行为,是竭泽而渔。”③这种工作偏差本质上是一种注意力配置的异化,将治理注意力优先置于可观测的指标和可展示的工作,忽视制度建设的长期效应和保障作用。对党员干部而言,干事创业不能仅考虑任期内能否出彩、短时间能否见效、上级面前能否露脸,更应该紧盯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增后劲的长期工作。因此,做好“铺路石”式干部,就要以正确政绩观为指导,抓好各项工作,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在久久为功中夯实事业发展的根基。
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防止脱离实际、盲目蛮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提出的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以创造性工作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④政绩不是靠主观冲动干出来的,也不是靠一时热情拼出来的。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只有在深刻把握事物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积极作为、科学施策,才能实现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与此相对,错误政绩观之所以造成决策失误和工作偏差,是因为有的领导干部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一旦将个人意志凌驾于客观条件之上,将表面声势置于实际成效之前,就容易导致决策脱实向虚、工作舍本逐末,不仅难以解决问题,反而会积累风险、埋下隐患。因此,做好“铺路石”式干部,要将实事求是这一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贯穿干事创业全过程,做到谋划工作立足实际、推动发展遵循规律、检验成效注重实绩。
弘扬务实作风、做到真抓实干,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做工作自觉从人民利益出发,决不能为了树立个人形象,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⑤“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是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的集中表现,共同特征在于将更多注意力置于显绩,导致工作浮于表面、投入华而不实,甚至劳民伤财、贻误发展。对党员干部而言,创造政绩必须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要着重解决工作不实问题,引导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克服浮躁情绪,抛弃私心杂念。反对官僚主义,要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问题。做好“铺路石”式干部,要坚持务实为本、实干为要,不求一时声势,不做表面文章,推动各项事业在脚踏实地中不断取得实际成效。
健全干部甘做“铺路石”的制度保障
引导党员干部甘做“铺路石”,需以制度作为保障,将党员干部的奉献精神转化为可持续的组织安排与行为规范。健全干部甘做“铺路石”的制度保障,要通过强化党性教育长效机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优化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将“铺路石”所表征的作风形象转化为鲜明的政治导向和稳定的行动预期,推动党员干部愿做、敢做、善做“铺路石”,将更多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和为民造福上。
让党员干部愿做“铺路石”,要强化党性教育长效机制,让“铺路”成为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党员干部愿不愿做“铺路石”,根本上取决于党性是否坚定、理想信念是否牢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⑥。党性教育能否入脑入心、见行见效,离不开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机制保障。党性教育的力量不在于一时触动,而在于持续浸润。只有将党性教育融入日常、抓在平常,才能不断校准党员干部的价值坐标,使甘于奉献、服务人民、担当尽责逐渐内化为稳定的政治品格。强化党性教育长效机制,在于贯通理想信念教育与正确政绩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持续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重要问题。具体而言,既要通过经常性学习教育筑牢思想根基,也要通过实践持续涵养“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境界,使党员干部愿意做那些未必一时显功,却关乎事业长远发展的工作。
让党员干部敢做“铺路石”,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在严管和厚爱结合中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撑腰。“要让干部看到只要真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组织上是不会埋没的。”一方面,完善激励机制,能使那些愿意做铺垫性工作、基础性工作的干部,得到组织和制度层面的肯定与认可,激发党员干部争当“铺路石”的内生动力。如果缺乏有力的组织支持与鲜明的激励导向,有的干部可能担心“做了没人看见、干了难以评价”,进而影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完善约束机制,可防止把甘当“铺路石”异化为逃避责任、回避难题的托词。“‘功成不必在我’并不是消极、怠政、不作为”,甘做“铺路石”不能被误解为消极等待、怠政避责,更不能以做潜绩为理由回避现实矛盾、推卸岗位责任。总之,要通过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校准干部行为预期和政绩取向,形成权责清晰、问责审慎、激励鲜明、奖惩有度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敢于负责、勇于担当。
让党员干部善做“铺路石”,要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发挥政绩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形成重德才、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让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干部真正得到重用、充分施展才华”⑦。甘做“铺路石”,意味着党员干部要做“老实人”、下“笨功夫”,考核评价体系能够发挥激励与约束双重引导作用。若考核评价体系仅重视显眼工程、短期数字和表面成果,那些潜绩便容易被忽视,党员干部也难有做好“铺路石”的制度空间。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实质上是通过制度化标准明确考核要求,进而影响干部在履职实践中的工作重点、能力习得、绩效参照,塑造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价值准则和政绩产出的类型与质量。让党员干部善做“铺路石”,要发挥好政绩考核的导向性作用,让潜绩被看见、实干被承认、苦干有回报,为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为民造福提供稳定有力的制度保障。
【注释】
①习近平:《之江新语》,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08页。
②习近平:《筑牢理想信念根基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留下无悔的奋斗足迹》,《人民日报》,2022年3月2日。
③④⑥⑦《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6年,第87页、第27页、第30页、第123页。
⑤《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年,第3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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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础性与长期性的工作中久久为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