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午后,上海某训练基地,《法治日报》记者跟随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宁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许思思,见到了14岁的小杨。她刚结束一组体能训练,发梢上满是汗水,冲来访者露出笑容。

“看到你在这生活得这么好,我们就放心了。”许思思拍了拍她的肩说。这份安稳来之不易,就在几个月前,这个女孩的监护权归属还悬在半空,训练、生活甚至日常事务签字都无人可依。

小杨热爱运动,父母从4岁时起就倾力培养,她早早入选专业队,奖牌挂满一墙。但命运从2020年开始转变,父亲猝然离世;2025年,母亲又因病去世。短短五年时间,双亲离世,她成了孤儿。

按照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死亡后,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依次为在先顺位监护人人选。小杨的奶奶和同父异母的哥哥本该顺位接替,但奶奶、姑姑因遗产继承纠纷与小杨母女早有嫌隙,明确拒绝担任监护人;素未谋面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不愿承担监护职责。至亲的推辞,让这个少女在法律上陷入“无人可托”的真空,生活、学习、训练都陷入了监护空白的困境。

唯一站出来的人,是舅舅。舅舅是一名退伍军人,小杨母亲患病期间,他多次往返沪皖悉心照料;小杨母亲离世后,他实际全程承担起日常照料责任,为孩子提供了稳定的情感支持与生活保障。但法律面前,舅舅不在优先顺位,无法直接获得监护资格。

在知悉该情况后,长宁法院第一时间启动救助与监护处置程序,联合区检察院、街道等相关单位组建专项工作群组,针对案件的核心法律问题与未成年人临时照料开展紧急商讨。

考虑到社会调查、司法审理需要一定的周期,法院迅速开展困境儿童审前介入帮扶,指导小杨户籍地居委会向所在街道申请担任她的临时监护人,妥善解决日常生活、训练保障、应急处置等急难问题。

与此同时,法院委派社会调查员多次走访训练基地、学校和亲属家中,全面摸排每个潜在监护人的实际条件。调查报告显示:奶奶年事已高,且身体状况不佳、需人照料,姑姑明确表示无意接手,哥哥与小杨无共同生活经历,且明确拒绝担任监护人;而舅舅不仅与小杨感情深厚,本人有稳定工作和独立住房,监护意愿强烈。更重要的是,小杨本人选择舅舅的意愿清晰、坚定。

在庭审中,法院还指定了参与社会调查的专业社工,担任小杨的“儿童权益代表人”,专业社工不是舅舅的“传话筒”,也不是其他亲属的“说客”,而是独立于所有当事人的角色,只为孩子利益负责,确保她的声音不被成年人的博弈淹没。最终,长宁法院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依法判决指定舅舅为小杨的监护人。

庭审现场

宣判后,合议庭并未离席,而是立即对舅舅开展了当庭家庭教育指导。从未成年人的身心照料到教育培养,从财产管理到权益维护,法官把法律要求的核心事项和履职注意事项,一条条讲给他听,反复叮嘱:监护权是一份沉甸甸的使命,一定要真正把孩子捧在手心里。

据了解,小杨的案子,正是长宁法院以未成年人融合保护协调多方力量的一个缩影。长宁法院作为新中国首个少年法庭诞生地,持续探索以“司法+”未成年人融合保护为抓手努力将实践中的点滴经验固化为长效工作机制。

联动破局。法院联合检察、司法、民政、街道,一旦发现监护缺失线索即启动公职监护程序,由居委会先行担任临时监护人,填补监护空档,确保孩子不受二次伤害;

专业协力。专业社工全程参与社会调查,为确定最合适监护人提供依据,同时担任儿童权益代表人,让孩子在诉讼中拥有独立表达的机会;

源头滋养。依托“为孩子父母学校”的实践经验,对监护变更家庭开展当庭家庭教育指导,从身心照料到财产管理,唤醒家庭责任;

长效守望。法官、社工、居委会干部定期回访,持续跟踪孩子成长,发现问题及时干预。

法官回访现场

“司法保护不因落槌而冷却。”长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飞说,这套机制让政府保护、社会保护、家庭保护与司法保护无缝衔接,为困境儿童筑起一道坚实屏障。下一步,长宁法院将继续优化联动协作,让“六大保护”从纸面落到地面,守护每一个孩子从容走向属于自己的未来。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海燕 实习生 罗慧林来源|法治日报编辑|韩玉婷 朱婵婵 岳铼校对|王子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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