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是典型的丘陵山区省份,丘陵山区耕地占比达78%,耕地细碎、坡地多,长期以来“无机可用、有机难用”等问题困扰着广大农民。

如今这一难题迎来转机。6月15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即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四川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解读发布。这是我省首部以“促进”为核心、覆盖农机化全产业链与全发展环节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

为何立新法?

法治体系亟需更新,丘陵短板亟待破解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核心支撑与重要标志,是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的关键抓手。”在发布会上,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林赵斌这样定义《条例》的意义。

《条例》出台基于多方面考量。一方面,原有法治体系亟需更新完善。我省1995年制定的《四川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已废止,现有政策文件难以全面衔接国家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上位法规范,亟需通过废旧立新补齐制度短板。

另一方面,地域发展瓶颈亟待破解。四川丘陵山区耕地占比高达78%,地形复杂导致农机“无机可用、有机难用”问题突出。全省丘陵地区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率仅50%,山区不足40%,经济作物机械化发展严重滞后。同时,农机研发制造、社会化服务水平不均衡,“四良”融合发展存在堵点,亟需通过立法稳固发展举措、完善保障体系。

《条例》有啥“硬招”?

需求清单定向研发、中试熟化打通“最后一公里”

“四川78%的耕地分布在丘陵山区,适宜平原地区的传统大型农机根本施展不开。”发布会上,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总经济师李宇飞直言,“这不是简单买几台机器就能解决的,根子在‘研发导向’上。”

《条例》专设第二章“科技创新”,核心逻辑就是针对丘陵山区地小、坡多、土壤黏重等特点开展靶向研发攻关。李宇飞概括,“过去是我们手里有什么机器就推广什么机器,今后是丘陵山区需要什么机器,清单就指向哪里、研发就跟到哪里。”

在泥地里灵活作业的小型玉米播种机。

《条例》中,三大“硬招”值得关注。第一招,需求清单定向研发。《条例》明确要求定期编制并公开发布农业机械需求清单——哪些作物缺机具、哪些环节卡脖子、哪些区域是短板,清单亮出来,科研单位和企业就对着清单攻关,不再闭门造车。

在丘陵山区灵活作业的水稻插秧机。

第二招,中试熟化打通应用堵点。支持建设丘陵农机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组建“产、学、研、推、用”联合体,布局中试熟化基地和试验场,让机具“不光要在图纸上好看,更得在坡地上跑得稳、在泥田里不陷车”。

第三招,智能化、绿色化同步嵌入。推动农机与遥感、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融合,拓展农业低空经济等新业态应用场景,让新一代农机不只是“生产工具”,更是“数据终端”。

农户们关心啥?

“降门槛、平道路、补到位”,让好农机买得起用得上

“对种粮农民而言,再先进的机器如果‘买不起、进不了田、用不顺手’,都等于零。”面对记者提问,李宇飞用三个关键词概括《条例》第四章“推广应用”的设计思路:降门槛、平道路、补到位。

降门槛——构建“一主多元”协同推广机制。《条例》明确,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制定推广计划,支持国家农机化推广机构在履行职责的同时,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农机产销企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农机化技术推广,让多元社会力量从“旁观者”转变为“共行者”。

平道路——把宜机化改造提到法规高度。《条例》要求地方政府加强农村机耕道路规划建设,推进田块整治、道路拓宽互通、坡度降低等,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此次,我省以《条例》形式率先在全国提出“建立良田、良种、良机、良法协同推进机制” ,促进多部门聚合力量,加快形成覆盖全程、集成融合、绿色高效的现代农业生产技术体系——这正是《条例》的一大亮点。

补到位——“真金白银”持续投入。近三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已累计投入12亿元,支持90万户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农机,撬动社会资金37亿元。《条例》将这些扶持导向制度化,确保补贴资金不仅发得出,而且监管得住、用在刀刃上。

对于服务主体,《条例》则给出了“定心丸”。用地保障上,育秧育苗中心、粮食烘干中心、农机停放场等配套设施用地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可按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成本降低上,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及运输车辆免交通行费,让服务组织在更大半径内调度机具、摊薄成本。金融保险上,支持逐步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粮食烘干机等纳入保险补贴范围,鼓励开展农机信贷和融资租赁——合作社不必一次性砸重金买断设备,可以租、可以分期,出了意外还有保险兜底。

“我们的目标很明确,让丘陵山区的农户像叫网约车一样方便地‘叫农机’。”李宇飞说。

在泥地里灵活作业的小型玉米播种机。

记者 徐灿红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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