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通知,明确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经办规程,进一步优化个人账户共济政策,打破地域限制,强化家庭互助功能。通知明确,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作为被共济人,近亲属应是基本医保的参保对象。(6月7日央视新闻)

文|汪昌莲

责任编辑|肖莎

视觉编辑 | 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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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将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省内拓展至全国,标志着一项旨在打破地域壁垒的民生新政正式落地。

这项政策依托“医保钱包”等数字化工具,让原本沉睡在个人账户中的万亿级资金跨越千山万水,流向异地就医的家人。这不仅标志着我国医保制度从“个人保障”向“家庭互助”的深刻转型,更生动诠释了医保服务“无处不在”的民生温度。

长期以来,随着人口流动常态化,“人在他乡、钱在原地”,成为许多跨省务工家庭面临的现实痛点。年轻人在大城市打拼,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大量结余;而留守老家的父母,却因慢性病或突发疾病,面临沉重的自付医疗压力。这种医疗资源与家庭需求在空间上的错配,是民生保障的一大堵点。跨省共济政策的出台,精准击破了这一地域阻隔。通过建立共济关系,在外打拼的子女,可以直接为老家的父母支付门诊自付费用、购药甚至缴纳居民医保费。这种“不见面也能送温暖”的制度安排,让医保资金随家庭需求合理流动,真正实现了保障的“无处不在”。

医保服务“无处不在”的背后,是数字技术赋能与制度创新的深度融合。跨省共济并非简单的资金划拨,而是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创设了“医保钱包”这一管理工具。参保人只需在手机上简单操作,即可为异地亲属设定共济额度。被共济人在全国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时,可直接完成费用结算,彻底告别了过去垫资报销的繁琐流程。这种从“跑腿办”到“掌上办”、从“局部覆盖”到“全国互通”的跨越,不仅大幅降低了异地就医的制度成本,更让医保服务突破了参保地的物理限制,将关怀精准滴灌到每一个异地相守的家庭。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所有权依然归个人,跨省共济是在尊重个人积累属性的前提下,通过自愿共济方式实现家庭互助。这种制度设计,既盘活了超万亿元的沉淀资金,提升了医保基金的整体使用效率,又强化了家庭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当医保凭证承载起亲情的重量,

当科技便利切实转化为民生福祉,

医保制度便超越了单纯的财务保障,

成为维系家庭纽带、

彰显社会温情的桥梁。

在健康中国建设的宏伟画卷中,

这样充满温度的改革,

必将持续织密社会保障网,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就医、

每一笔结算中,

都能真切感受到,

国家发展的红利与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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