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一外籍画家与国内某MCN公司合作,重金押注内容赛道,三年合作时间粉丝已逾百万。画家欲停止合作并要回账号,MCN公司拒绝返还,双方诉至法院,近日,四川自贸区法院审理该起外籍公民与国内MCN公司因网络账号归属引发的涉外虚拟财产纠纷,依法判决确认双方《合作协议》于2024年8月10日终止,确认哔哩哔哩平台(以下称B站)“画家S先生”账号权利归S先生所有。

(图片由AI生成)

2021年8月,外籍“网红”画家S先生与国内MCN机构Y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由Y公司负责在中国主流视频平台运营S先生名下的“画家S先生”官方账号。合作期限为三年,双方按比例分配收益,S先生占60%收益,Y公司占40%收益。合作期间,Y公司使用S先生已经注册的B站账号上传其插画教学视频,并陆续在抖音、小红书、西瓜视频、今日头条等平台以S先生名义注册并运营账号。经过三年时间的发展,B站账号积累了较高人气和商业价值,粉丝已逾百万。

2024年5月,S先生依据合同约定提前三个月向Y公司发出《不再续约通知书》,明确表示合作期满后不再续约,要求Y公司停止使用并归还各平台账号,且不得删除各账号已发布的视频作品。Y公司以“账号系其创建运营、享有优先续约权”为由拒绝返还。S先生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终止、确认各平台账号归其所有、判令Y公司停止使用并归还账号。诉讼中,S先生通过B站平台规则,自行取回了账号。

四川自贸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关于争议最大的B站账号归属,争议标的财产为账号类虚拟财产,且为涉外民事纠纷,我国冲突法规范对此无明确规定,但可参照动产所有权争议的冲突法规范处理。因B站平台位于我国境内,该账号争议归属准据法为我国民事法律。

账号信息显示,B站账号以S先生个人名义实名注册,时间早于《合作协议》,应认定S先生原始取得账号权利;账号与S先生人格身份紧密关联,具有极强人身属性;S先生已通过平台规则成功取回账号,应尊重平台自治规则;账号核心商业价值源于S先生的独创性智力劳动,Y公司的运营投入处于次要地位;确认S先生享有账号权利,有利于避免资源浪费,维护经济社会总体效益。对于抖音、小红书等其他四个平台账号,因S先生未能证明系以个人实名注册,且账号以Y公司人员名义完成实名认证,法院未支持S先生该部分诉讼请求。

因此,法院判决确认双方《合作协议》于2024年8月10日终止,确认B站“画家S先生”账号权利归S先生所有,判令Y公司停止在小红书、抖音、西瓜视频、今日头条平台上使用、管理、运营、收益相应账号(包括停止一切利用S先生姓名、肖像及视听作品的行为)。

Y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成都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