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百姓关注,6月8日,安徽滁州个体户黄某某向 记者反映,他和另外多名个体户遭女民警赊购数百万烟酒,损失至今未追回。
一份法院判决文书显示,定远县刑侦大队37岁女民警闫某艳,2021年至2024年间持盖有“定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公章的供货合同,向13名个体户赊购烟茶酒,累计诈骗15人约356万元。
尽管闫某艳已于2025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但多名受害个体户至今仍有数百万元货款未能追回。
定远县公安局书面回复称,涉案合同系闫某艳私自制作并私盖公章,属个人诈骗行为,公安局无支付责任。目前闫某艳已被纪委处理,法院就受害人申请追缴违法所得一事已立案。
另据澎湃新闻,安徽滁州多名个体户反映,定远县刑侦大队民警闫某艳向15人赊购烟茶酒欠款不还,犯诈骗罪已被判刑。其中一笔444万供货合同(待还199万)盖有刑侦大队公章。县局回复系闫某艳私盖。
另有一名受害人系辅警,当时闫某艳以招待用酒名义让他垫付2.4万。该案涉及700万仍有356万正在追缴。
来源 百姓关注、澎湃新闻、新京报 编辑 苏航 责编 谢雨薇 审核 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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