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街坊李女士称,自己在点外卖过程中,骑手送达时未打电话也未敲门,直接将外卖挂在其门把手上就点了“已送达”。李女士表示:她本身很忌讳这样的行为,像是在给先人上供品。于是,她对骑手进行了投诉。
骑手被投诉后,平台对其罚款了10元,他感到愤怒与不服。当晚7点多,骑手蒙面来到该顾客家门口,划破其门锁,指纹和密码已无法正常开门。李女士报警后,骑手道歉并写下保证书,但表示无力承担修锁费用。
平台称,这是个人行为,也拒绝维修赔偿。平台表示,因涉及骑手隐私,无法将其信息给李女士,只能通过律师或让李女士自行将照片、报警回执、平台订单截图、订单号、骑手头像等资料作为证据提供给法院,以此申请法院的调查函。
外卖平台客服回复:目前还是维持之前的方案,建议李女士走法律途径。
律师表示,如果平台和骑手是服务合同的关系,应由骑手担责。如果骑手实施的是职务行为,比如他在送餐过程当中侵权,可以要求平台担责。
来源 | 广东广播电视台、法治进行时
编辑 | 余凯扬
审读 | 徐超先
二审 | 陈 岳
三审 | 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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