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李静玮

5月27日,消费质量报记者从四川省食品安全办举行的食品安全专题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已启动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

省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处副处长吴静在发布会上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理念,重点整治三个方面的违法行为。

其中,虚假宣传行为包括普通食品通过各种手段明示暗示自己可以“治病、保健、防病”;保健食品夸大功效、暗示自己可以“治病”;故意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将普通食品、保健食品、药品相互混淆,使用医疗用语营销等。

违法广告行为包括食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普通食品广告宣称保健功能;利用所谓“专家、学者、白大褂”广告代言人站台背书,为保健食品作推荐证明,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等。

平台机构违法行为包括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审核查验不严,对虚假宣传放任不管,甚至纵容造假、配合忽悠;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组织、教唆、帮助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等。

对于上述这些违法违规行为,省市场监管局将重拳出击,让违法主体付出代价,对查实的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同时,省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坚决打击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乱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在发布会上,吴静还提醒广大消费者,保健食品是经过国家严格审批、允许宣传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适合特定人群吃,能调节身体机能,但不能治病,也不能代替药物。选购保健食品要谨记三条原则:看“小蓝帽”,没有“小蓝帽”的一律不是保健食品;看适宜人群,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吃,买之前看清“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看功能声称,正规保健食品只能说“有助于”“辅助”等词语,绝不敢说“根治”“治愈”“神效”。只要是说能治病,那一定是虚假夸大宣传,切勿使用保健食品代替药物延误疾病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