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快评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以下简称《具体措施》),对乡镇(街道)履职清单的落实、考核、追责进行了明确。目的是让各级干部明确知道谁该干啥,为基层减负,轻装上阵服务群众。

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工作2024年2月开始试点,旨在为基层减负、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的突出问题。2025年6月底,清单全部编制完成。其中,基本履职事项117项、配合履职事项99项、上级部门收回事项124项。而这次印发的《具体措施》,就是要进一步推动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更好地落地见效。

这次《具体措施》明确用三张清单清晰划分权责边界:基本履职事项清单是基层“分内事”,聚焦党建、民生等主要职能,特别是抓好保民生、保安全、保底线的履职事项;配合履职事项清单是一本明确的“协作账”,通过分清县乡主次责任、理清责任链条;而上级收回事项清单则将乡镇(街道)接不住、管不了、管不好的事项“物归原主”。

《具体措施》明确,要将履职事项清单作为考核乡镇(街道)的基本依据。县级党委和政府主要依据基本履职事项清单调整优化对乡镇(街道)综合考核内容,依据配合履职事项清单考核县直部门牵头履职事项和乡镇(街道)配合履职事项,而且不得以上级部门收回事项考核乡镇(街道)。同时,要结合履职事项清单开展追责工作。

基层是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阵地”。用好履职清单,本质上是理顺基层关系、破除形式主义、激发基层活力的关键举措。《具体措施》提出,接下来要强化清单执行监督,畅通机构编制部门“12310”举报电话等渠道,对“甩锅”行为严肃追责。同时,也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按程序优化清单内容。如此,才能让基层干部卸下包袱、放开手脚,把清单“红利”转化为治理效能,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农快评——从三农角度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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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丨中国三农发布评论员 王玉琪

视频剪辑丨王超然

摄像丨徐豫

编辑丨徐启程(实习)

主编丨蒋琳

监审丨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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