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左手倒右手,把我的钱倒走了!”

何女士向记者反映,她是做水果生意的,和“中泰果业有限公司”长期合作。几个月前,她丈夫在“中泰果业”买了一万多的榴莲,可付款时一时大意,将“11480元”打成了“114804元”,整整多付了103324元。

几个月后,何女士发现付款错误,紧急联系商家要求退款,结果却被告知:款项早已退还!

原来,购买时公司销售就知道何女士多付了钱,但并未告知。之后销售以退款为由,向公司财务提供了自己的银行账户。所以财务将退款直接打到了销售的个人银行卡上。

来源 | 都市报道

编辑 | 张裕麟

审读 | 杨永坚

二审 | 陈   岳

三审 | 王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