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蒋京洲 张庭铭
闪婚闪离,女方要求分走千万房产99%的产权,法院会怎么判?今天,小铭就来和你聊聊这个案子。
据央视新闻报道,上海男子曹某和女子赵某因乘坐顺风车相识,迅速恋爱,迅速领证结婚。婚后,男方把一套价值千万的房产99%的份额给了女方,自己占1%。结果不到两年,女方要求离婚,折腾了一年多,婚离了,女方又把男方告上法庭,要求按照房产登记比例进行房屋分割。
这套房屋原本是曹某父母的拆迁房,最后登记为曹某和女方按份共有。如果女方真的拿走99%的产权,曹某和父母还将无家可归。
问题来了,一方是白纸黑字的房产证,一方是闪婚闪离的现实情况,法院会怎么判?
法院最终判决:房屋归男方所有,但要支付女方房屋折价款50万元。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五条说清楚了,离婚分割房产不能简单地只看产权登记比例,还要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等等。
法院认为,房屋是男方父母拆迁所得,女方没有出过一分钱。而且,双方婚姻存续总共是三年半,实际共同生活只有6个月,也没生孩子。半年的共同生活就要拿走近千万的房产,利益失衡也是十分明显的。
所以,法院判决需要综合考量,看的是你对这个家到底投入了多少真情实意,而不是房产证上的数字。关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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