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河南濮阳一销售冷冻榴莲果肉商家称遭山东德州一买家恶意“仅退款”。

商家称于4月26日发货,28日买家称榴莲发霉,申请“仅退款”。商家查看发货视频及买家提供的图片后,表示买家图片中的霉变榴莲非发货商品。

商家前后花费5000余元,两次驱车行驶1600公里往返买家所在地沟通。商家在买家住处附近垃圾桶中找到榴莲包装袋,未找到榴莲,买家称霉变榴莲已分开丢弃。

5月6日,商家报案。庆云县公安局徐园子派出所已立案。

来源 | 新京报

编辑 | 刘   珂

审读 | 庞瑞阳

二审 | 陈   岳

三审 | 王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