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有网友反映,其在三亚一家海鲜店宵夜时,仅4只皮皮虾就花费1035元,价格过高,店家存在宰客行为。
网友发帖
该网友发布的图片显示,其于5月4日晚间前往三亚某海鲜店用餐,点了中号红花蟹、大号泰国濑尿虾、椰子饭及部分酒水饮品,4人共计消费1815元。账单显示,大号泰国濑尿虾的单价为每千克1512元;另一张点菜单则标注“大泰虾”4只,单价756元。该网友在帖子中明确表示,已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投诉。
评论区多名网友称价格过高,并表示在其他地方吃没有这么贵。
账单
6日凌晨,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5月5日,我们关注到有网友反映我市一海鲜店存在价格过高的问题,我局立即联合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目前三亚放心游平台已启动先行赔付机制。一旦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依法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据极目新闻报道,6日,该网友向记者表示,其此前不了解皮皮虾的市场价格,也没有吃过,误以为菜单上标注的756元是每公斤的价格;同时透露,目前已收到相关赔付款项。
记者随后致电涉事海鲜店,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店内海鲜均实行明码标价,大虾与小虾的价格不一样,售卖的价格也要参考进货价,近几日大号皮皮虾的价格为700多元一斤。
“明码标价”
就是宰客的护身符吗?
店家反复强调“明码标价”,仿佛标了价就合情合理,但“明码标价”只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不是定价上不封顶的通行证。消费者要的是公平交易的环境,不被“明码标价”所绑架。
来源丨闪电新闻综合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极目新闻
编辑丨王春令
审校丨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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