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四川海子山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发布了《关于禁止在四川海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开展户外活动的公告》,公告提醒:在核心保护区内违法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在一般控制区内违法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海子山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发布了禁止非法开展户外活动的公告。网络截图
该公告是否意味着海子山自然保护区内的徒步将被全面禁止?4月30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致电了发布公告的海子山自然保护区管委会,一名工作人员解释道:“这个不是全面禁止,而是只有两处——格聂C线和V线是禁止的,其他地方是允许的。”
所谓的格聂C线和V线都位于四川省甘孜州,是两条非官方开发的重装徒步路线,包括理塘镇、格聂镇、日照金山营地、格木村等途经点,在徒步圈属于热门路线。
在《关于禁止在四川海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开展户外活动的公告》中,也明确了“保护区内格聂牧场线、格聂C线等未开放线路,严禁任何形式的非法穿越及人为活动。”
记者就如何辨别禁止线路询问了上述工作人员,他表示:“景区内有相关工作人员,会进行相关的解读,你可以直接咨询。”
上游新闻记者 赵映骥 编辑 徐远哲 向家庆 责编 谢雨薇 审核 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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