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大嫂,出狱后又刺死见义勇为者”案迎来新进展。4月28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田永明执行死刑。执行前,田永明与其近亲属进行了会见。
早前报道
强奸大嫂出狱后刺死见义勇为者,田永明被执行死刑
当日,该案受害者家属刘亮刚告诉南都N视频记者,“我现在感觉如释重负,终于可以告慰父亲的在天之灵。”
田永明被警方抓获。
家属:
可告慰父亲在天之灵
4月28日,受害者家属刘亮刚告诉南都记者,当天中午,他看报道得知杀害父亲的凶手田永明已被执行死刑,“感觉如释重负”。
他还表示,“希望借南都这一平台,跟这一路给予我们关心和帮助的各界人士表达感谢,可能有很多人我们素未谋面,但是我们整个家族包括已经离世的父亲,都深受这份恩情,我们家属感激不尽。”在接下来的时间,自己也会“尽力去做一些有益于社会的事情”。
刘亮刚透露,他和家人此前曾提起民事诉讼,由于田永明无赔偿能力,家属将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即田永明的大嫂赵某某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刘铭富见义勇为死亡的补偿金1320331.07元。该民事案件已立案,此前因刑事案件尚未审结,该案曾中止审理,待刑事判决生效后将重启。
“我们拒绝协商和解”,他表示要坚持走法律程序维权,“不管赔偿多少,我需要的是一个公道”。
对于刘亮刚提出的补偿,赵某某的丈夫田先生曾向南都记者表示,由于事发时自家经济困难,“我们在农村没什么收入”。现在通过努力,家庭生活上有所改善。“如果他们有什么困难,我会尽我自己所能去帮他们,但是凭空问我要这么多钱,我并不认同。”
案件回顾:
二审判死缓后启动再审
南都此前报道,2026年2月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再审,以故意杀人罪宣判田永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依法核准田永明死刑。
经再审查明:1996年9月,原审被告人田永明强奸赵某某的恶行败露后,又持刀报复赵某某,被判处刑罚。2002年7月15日刑满释放后,田永明伺机再次报复赵某某。同年11月13日20时许,田永明持刀闯入赵某某家中,赵某某惊觉后逃出家门,田永明持刀追撵。村民刘铭富(被害人,殁年37岁)见状上前阻拦田永明,田永明即连续捅刺刘铭富致其死亡。随后,田永明追上赵某某连刺数刀致赵某某轻伤。田永明作案后长期潜逃,2022年2月24日被抓获归案。
2022年11月,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田永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田永明上诉后,鉴于刑事诉讼法“上诉不加刑”原则,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26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因原判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量刑明显不当,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28日决定对该案启动再审。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原审被告人田永明置国家法律、社会伦理于不顾,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再次行凶杀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特别恶劣,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且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明显不当,应予纠正,遂作出上述判决。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杨婷
视频:南都官微运营部 黄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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