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出台《关于正确理解和适用“工厂开窗还是关窗生产”执法标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直面企业反映强烈的“工厂开窗还是关窗生产”痛点问题,指导基层精准化、规范化适用执法标准,推动执法监管既严守安全和生态底线,又坚决杜绝“一刀切”机械执法,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4月20日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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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钱立功

责任编辑|肖莎

视觉编辑 | 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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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窗还是关窗,

看似简单的生产细节,

却曾是困扰企业与基层执法者的

两难命题。

生态环保部门要求封闭作业,防废气外泄,安全生产部门强调通风透气,防危险物积聚,不同部门的监管标准在基层执法中出现矛盾碰撞。企业若关窗,则安全生产难以保障;若一直开窗,则可能引发环保风险。这让不少企业左右为难、无所适从,不仅增加了企业的合规成本、违背了执法为民的初衷,还可能扰乱生产秩序,难以真正守住安全底线。

《意见》明确

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对于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场所,采取封闭或者密闭措施及污染物收集处理的同时,要按规定设立排气筒、通风口;无法封闭或者密闭的,可以采取清洁原料、废气局部收集处理等措施,执法人员不得简单要求企业“关窗”。

从安全生产角度,对于封闭或者密闭的作业场所,当排放的危险物质超出安全阈值时,要采取风机联锁等通风措施,执法人员不得简单要求企业“开窗”。各地区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不同行业领域企业的特点,进一步明晰执法标准的具体含义,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指导执法人员准确把握执法要求,避免机械执法。

如此一来,既能防范安全风险,也为企业生产留足合理空间。同时,《意见》要求各地区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共同制定检查计划、会商解决监管分歧。这就能够有效破解“多头执法、标准不一”的堵点,减少对企业生产的不必要干扰,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透过“开窗关窗”的治理细节,我们看到的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提速。此次《意见》不仅厘清了执法边界,更传递出“监管与服务并重”的鲜明信号。通过明晰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既牢牢守住安全与生态底线,又有效消除企业发展中的制度性障碍,实现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安全有保障、生产有活力的有机统一。

各地各部门应以此为契机,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从源头上消除监管盲区和冲突,避免监管“神仙打架”,让企业不再无所适从;要变“事后处罚”为“事前指导”,主动倾听企业诉求,提供个性化的合规整改方案,帮助企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应简化执法流程,以科学执法、精准服务解决企业遇到的难题,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高质量发展绝不能

以污染环境、损害群众健康为代价,

安全与发展并非对立矛盾,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

发展是安全的保障,

二者辩证统一。

各部门通力合作,统筹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才能化解企业的“左右为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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