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蒋君芳 王培哲 张庭铭
日前,某平台发布“AI艺人库”,号称已有100多位艺人入驻。但一些艺人表示,自己没有签过任何AI相关授权。这是怎么回事?大家好,小铭今天要聊的事情,或许和你的偶像有关。
这场名为“创新”的发布会上,某平台本想秀一把AI技术,结果却引发了多位艺人针对该事件的集体声明。艺人们的顾虑不难理解:这可是我的脸、我的声音,我没有说过要授权。那擅自使用艺人形象训练AI,将面临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为此,小铭专门请教了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
胡磊告诉小铭,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能用丑化、污损,或是用信息技术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只要平台擅自用AI生成的数字分身,面部、声音能让普通公众一眼认出、一听就联想到具体艺人,那就可能构成侵权。
胡磊提醒,如果未经授权抓取艺人素材,或者明知侵权还上线“艺人库”,可能会承担多项法律责任。
首先是民事责任。被侵权艺人可以要求平台立即停止使用相关AI分身、下架所有相关内容、公开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其次是行政责任。网信、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可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平台限期整改、罚款,甚至暂停相关服务备案,平台不能靠用户协议里的“免责条款”摆脱责任。最后是不正当竞争责任,如果平台明知侵权,还放任内容传播、继续商业变现,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要承担更高额度的赔偿,严重的话,还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影响后续业务开展。
在小铭看来,平台想要在AI赛道上发展本身没有错,但如果技术的发展是以牺牲个体权利为代价,那这种所谓的“艺人库”,不过是一座建立在侵权地基上的“非法建筑”。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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