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邹阿江 赵奕
车主驾驶电动汽车正常行驶中,后备箱被猝不及防地打开,一群人使用高压水枪向车内持续喷水,这样一幕近日发生在云南西双版纳的泼水节现场。
据网友发布的现场视频,4月14日泼水节期间,一辆白色电车经过景洪市泼水节现场时,有路人上前强行打开车辆后备箱及车门,随后多人围拢上前,使用高压水枪向车内猛喷,场面混乱,车辆被迫加速驶离。
“该行为已构成民事侵权和行政违法,若车辆电路或核心部件进水受损,还存在触犯刑法的可能性 。”4月16日,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

视频截图
车主遭遇:
电车行驶中被路人泼水 车内出现冒烟迹象
若车辆损失将依法追责
4月15日,汽车驾驶员妻子在接受采访时详细还原了事发经过。当时她坐在副驾驶位,后排坐着她的父母,多人向车内喷水后,不仅父母全身被淋湿,车内还一度出现冒烟迹象。她表示,由于大量水分进入车内电器元件密集区域,计划将车辆送往专业机构进行全面检测,如果确认电路或核心部件因进水受损,将立即报警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车主本人也于4月16日回应称,若车辆因此次事件出现故障或损失,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所在街道办工作人员回应称,泼水节现场虽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制止不文明行为,但由于人流量巨大,仍有部分极端泼水行为发生。西双版纳州文旅局工作人员表示,已有群众通过12345对此类事件进行投诉,执法部门、公安部门正在调查中,文旅部门跟进处理,泼水场地已加强安保。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通报同时强调:“严禁堵截过往车辆围攻泼水;严禁使用高压水枪喷射泼水。”
事实上,此类“越界泼水”事件并非孤例。泼水节期间,西双版纳还发生了两女子骑电动车遭多人用水枪围喷的事件,尽管其中一女子连连摆手表示拒绝,仍被持续喷射,当地公安部门也已介入调查。接连发生的争议事件引发全网热议,话题“别让泼水节变了味”一度冲上热搜。
律师说法:
若车辆报废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
第一个开车门的人或被视为主犯从重处罚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强行打开他人车辆车门、后备箱并向车内高压喷水的行为,同时构成民事侵权与行政违法。
民事侵权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需承担侵权责任,该行为侵犯了他人财产权与人身权,侵权人应赔偿车辆维修、物品损毁、人身检查等全部损失。
在行政违法层面,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公共秩序,扒车辆、干扰正常行驶,公安机关可依法对行为人处警告、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
“若车辆电路或核心部件进水受损,行为人存在触犯刑法的可能性。”赵良善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损失五千元以上、毁坏财物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他补充道,“若高压喷水行为导致车内人员身体损伤,经司法鉴定构成轻伤及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未达轻伤标准的,仅需承担民事赔偿与行政违法责任。”
如果涉案车辆因进水严重达到报废标准,行为人已涉嫌触犯《刑法》故意毁坏财物罪,造成财物损失数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
第一个开车门的人是否会面临更高处罚?赵良善表示,在共同违法犯罪中,第一个强行打开车门的人通常被认定为发起或关键实施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一般会作为主犯予以从重处罚,其他积极参与喷水、损毁车辆的人员根据参与程度、作用大小认定为从犯,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具体量刑需结合车辆定损金额、行为情节、主观过错及赔偿谅解等情况综合判定。
赵良善建议,遭遇此类侵权事件,一方面,受害者需按法定流程固定证据、依法维权,第一时间拍摄现场视频、照片,记录侵权行为人、车辆受损及人员受伤情况,留存目击者信息,随后立即拨打110报警,配合警方制作笔录、固定案件事实。
另一方面,还需及时联系专业机构对车辆进行定损,若人身受伤立即就医并保留诊疗记录,后续可通过公安机关调解、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也可向当地文旅部门、城管部门投诉举报,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节日文明管控职责,依法追究侵权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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