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社区报记者 刘俊

日前,四川省人社厅正式印发《四川省省级专业性人力资源(人才)市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这是四川首个针对省级市场“建、管、用、评”全流程的指导性文件,旨在进一步规范“十五五”时期省级专业性人力资源(人才)市场建设发展,解决此前依据缺失、“各自为战”等问题。

办法共五章十八条,总体突出“六个统一”:一是导向统一,以助推省委、省政府“建圈强链”战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先依托重点产业链主要承载地布局,突出“专精特新”;二是原则统一,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产才协同、辐射带动、精准高效、规范发展;三是标准统一,明确必备的支撑条件、实体规模、专业供给能力、配套设施及管理运维机制;四是流程统一,建立人社、产业主管部门联合申报审批及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工作机制;五是评估统一,由省人社厅牵头建立专项评估体系,定期开展“全覆盖”评估,强化结果应用和激励惩戒,压实建设、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六是政策统一,对新获批的省级市场给予50万元一次性补贴,争创国家级市场,从已建成省级市场中择优推荐。

据介绍,高水平建设一批专业性人力资源(人才)市场,是构建人力资源协同发展体系、促进“四链”深度融合的重要支撑,也是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延链补链强链、加快人才寻访、培训、咨询等新业态延展升级的有效举措。按照既定规划,未来五年四川拟新建10家左右省级市场,目前已有4家筹建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下一步,省人社厅将会同有关产业、科教、人才等省级职能部门,完善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对口指导,严把条件标准,“达标一家、批复一家”,同时丰富应用场景,充分发挥省级市场在精准链接和服务四川重点产业、企业方面的优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