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推进法律援助事项‘市域通办’,30%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站点直办’”被纳入江苏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部署,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均等性、可及性、普惠性,近日江苏省司法厅印发《法律援助区域通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聚焦法律援助申请便利化改革,在打破法律援助申请地域限制的同时,整合服务资源、强化区域协作、提升站点效能,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市域通办”“跨市协办”“站点直办”,方便困难群众就近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2026年,推进法律援助“市域通办”,开展法律援助“跨市协办”,30%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站点直办”。

2027年,深化法律援助“市域通办”“跨市协办”机制,60%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站点直办”。

2028年,江苏省法律援助机构均可受理省域范围内法律援助申请,90%以上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站点直办”,法律援助申请实现全省通办。

工作举措

细化通办类型。开展“市域通办”,申请人向设区市内任一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的,由第一个收到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审查;推动“跨市协办”,申请人跨设区市申请法律援助的,由接收地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和初步审查,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受理地法律援助机构进行审查;实行“站点直办”,申请人到受理地法律援助机构下设工作站申请的,工作站可以在法律援助机构指导下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

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法律援助机构的具体职责,完善申请材料接收、谈话、初步审查、材料转交等工作细节,确保群众在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只跑一次就能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整合服务资源。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资源跨区域协同机制,设立“区域通办”法律援助人员库,促进资源跨区域流动,实现通办案件异地指派。

文章来源丨江苏司法行政在线

编辑丨徐千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