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两点论 黄祎鸣

你买过这样的东西吗?正面大字写着“0脂肪”,翻到背面含糖量高得惊人。“买一赠一”的促销标签在货架上格外醒目,可当结账后才发现,赠品实为容量极小的“试用装”。信息都在,就是不方便你看见。

这套路有个名字,叫“大字吸睛、小字免责”。

北京、成都两地市场监管部门近期开展广告提示性用语乱象专项整治行动,覆盖药品、食品、化妆品、新能源汽车等与日常生活高度相关的领域。这一行动抓住了消费市场的真实痛点,方向对、力度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中对商品性能、功能、销售状况等信息的表述,“应当准确、清楚、明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要求,经营者有关商品或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问题为何长期存在?根子在监管逻辑。过去执法盯的是“有没有标注”,较少追问“怎么标注”。

哪怕字体极小、颜色极浅,只要信息出现在包装上,企业就可以声称已尽告知义务。结果是:规矩没违反,消费者却实实在在被误导了。当然,整治要真正见效,不能只靠集中清查。后续有几件事得跟上:字体大小、版面位置、颜色对比这些标注要求,要有明确的量化标准,让企业知道边界在哪;举证责任要压回经营者一侧,消费者因小字信息受损,应由企业证明自己已充分告知;典型案例要持续公示,不能热度一过,故态复萌。

字大字小,看起来是排版问题,本质是诚信问题。把规则立清楚、把边界划明白,让老实做生意的不吃亏,让动歪脑筋的无处躲——这才是这场整治真正该交出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