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规用火并造成危害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视情节轻重,可依法给予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通报4起

违规用火

造成危害后果的案例

2025年3月14日,在森林防火期内李某君未经批准在大连市旅顺口区三涧堡街道李家沟村森林防火区野外祭祀用火,并造成森林火情,2025年5月12日被行政机关处以3000元罚款,并追究相关民事赔偿责任。

2025年3月21日,在森林防火期内吴某未经批准在大连市旅顺口区龙头街道王家村森林防火区野外违规农事用火,并造成森林火情,2025年5月12日被行政机关处以3000元罚款,并追究相关民事赔偿责任。

2025年3月11日,马某海在大连市瓦房店市国有林场五岛工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交流岛街道前哨村赶牛道屯后山林地)因上坟祭祀烧纸引发森林火灾。2025年5月27日,行政机关对马某海上述擅自野外用火行为警告并处以3000元罚款。

2023年4月3日,王某静在大连市瓦房店市许屯镇龙门汤村碾盘沟北山林地,因上坟祭祀燃放鞭炮引发森林火灾。案发后,当事人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取得谅解,并完成受损林地补植复绿工作。2025年5月21日,行政机关依法对王某静作出警告、并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大连发布

编辑:辛垚

责编:王思雨 审核:明绍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