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最近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67岁老人,骑车闯红灯,4分钟内,被撞三次。
监控画面看得人揪心。第一次,老人闯红灯,与一辆SUV相撞。司机下车看了看,交涉几句,走了。老人起身后,继续骑车直行,紧接着被远处驶来的白色轿车撞倒。随后,一辆黑色SUV在绕行时,不慎压到了倒在地上的老人。
老人闯红灯是明明白白的违法了,这是事故的导火索。但三辆机动车是否完全无责呢?我们来听听律师的看法。

回到这起事故——老人闯红灯,该不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全部后果?三辆车没有违章,有没有义务为这场意外“买单”?我们到底要“同情弱者”,还是要“敬畏规则”?欢迎在评论区,说出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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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畏规则。
我们应该有敬畏规则的态度,不让社会运行失序,用体察弱者的心态去理解处境,减少悲剧的发生。对于老人闯红灯,如果是“无心之失”,则应该重在教育和优化交通设施,如果是“倚老卖老”,那就应该严肃警示。
法律,规则制定的意义何在?按此逻辑,遵章守纪的意义又何在?
法理高于情理,以法律认定为准,各担其责!
67岁老人“闯红灯”,应该要查明原因,老人身体是否符合驾车条件,再来划分各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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