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玮婧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魏丹

“十四五”时期,全省法院审结司法救助案件1.71万件,决定救助1.61万件,向1.97万名涉诉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2.61亿元,救助案件总量居全国法院第一,救助人数和救助金额稳居全国法院前列。这是记者27日从省法院举行的司法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消息,会上发布了“十四五”时期全省法院司法救助工作总体情况和典型案例。

据介绍,五年来,全省法院畅通“移送线索、审核立案、决定救助、发放资金”各项程序,案件办理平均天数11.79天,用“速度”保证“温度”。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困难程度的救助申请人,全省法院实行阶梯式、匹配式救助标准,确保资金向最急需者倾斜,让救助资金真正成为“救命钱”“救急钱”。

为打破实地走访调查、开具困难证明等传统方式局限,省法院与23个部门会签《四川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畅通法院委托核对工作机制,引入核对机构对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救助申请人状况进行核实,一体提升家庭困难情况核实的便捷性和准确性。此外,全省法院加强对弱势、特殊群体救助力度,五年来,及时足额发放司法救助金1.28亿元,帮助1.03万名弱势、特殊群体摆脱生活困境,有效缓解群众燃眉之急。

值得一提的是,省法院在全国率先出台了《联动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五年来,省法院向资金不足中基层法院的涉诉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48.03万元,实现救助资金在上下级法院动态调整,有效提升基层救助力度。全省多个法院探索商业保险救助,运用一定比例救助资金购买商业保险,激活商业保险救助程序,实现救助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在“十五五”时期,全省法院将推动司法救助深度融入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托底线”民生保障功能;持续拓宽资金来源,大力强化救助保障;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全面提高救助响应速度和办理效率;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实质化、常态化运行,努力实现从“应急式、一次性救助”到“长效化、综合性帮扶”,让涉诉困难群众在每一次司法救助中都能更多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